教鞭打屁股!老师可以用,但是需要一定的条件!
我们小区最热闹的时间段是晚饭后:几块大一些的空地都是大妈太婆们的舞场,路面是小朋友们大大小小各种车辆的秀场,而大爷大叔们则就着花坛边或球场边,三三两两地谈天说地。入夏后,小区的热闹劲与日俱增,特别是六一后随着高考中考的临近,大爷大叔们关于教育的话题也逐渐多起来。通过近几天的了解,我感觉今年教育界的气氛与往年有了明显的区别:老师如履薄冰、家长焦虑惶恐、学生轻浮张狂。我之所以有如此感觉,来源于邻居们所讲述的经历和担忧。近几天我就把这一个个案例呈现给大家。

近几年,关于老师体罚学生的报道屡屡见诸媒体,不管是怎么体罚的,包括所谓变相体罚,只要媒体报道了,最后总是以老师受处分、学生得赔偿结束,所以,最后的结果是,老师多数躺平、不敢惩戒学生;学生无所畏惧、行为难以约束;学校左右为难,管理措施轻重难调。
近日,教育部下发文件了,针对中小学屡发欺凌事件,要求中小学制定惩戒举措,将相关的惩戒举措制定权直接还给了学校,来看看相关文件。

从文件中我们可以看出,教育部的这一文件主要是针对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行为的,针对的对象主要是特别调皮的学生,采取的措施主要有6点,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各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欺凌行为进行认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这里也可以引申为,学校可以制定对特别调皮的学生“用教鞭打屁股”的惩戒措施。
这是住在13栋的钱老师对教育部文件的理解。钱老师还认为,惩戒的对象不应该只是“欺凌者”,而应该是所有犯错的学生,只不过是犯错重一点的打屁股,犯错轻一点的打手心,再轻一点的可用圆珠笔敲一敲脑袋。粉丝朋友,你认为钱老师的理解正确吗?你对教育部的文件是如何理解的?你觉得学校可以打学生的屁股吗?对你们的意见,我将及时反馈给钱老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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