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区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全省第一矩阵

本报讯 (记者 王涛) 2023年,吕梁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2,全省排名第4;优良天数比率81.4%,全省排名第3,持续保持第一矩阵。纳入考核的PM2.5年平均浓度和重污染天数比率分别为26微克/立方米和0, PM2.5年平均浓度连续四年在汾渭平原地区、连续三年在全省11地市排名第1。

去年我市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印发了《吕梁市空气质量再提升2023年行动计划》《吕梁市2023年夏季臭氧污染管控实施方案》《吕梁市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吕梁市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了扬尘整治、臭氧污染管控专项整治工作,协同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我市以吕梁市区及周边、汾文交孝区域为重点区域,将市区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全省领先和汾渭平原前列、平川四县市退出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后列作为目标实施了一系列环保举措。市生态环境局紧盯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积极部署开展水泥熟料企业错峰生产、VOC治理和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继续推动清洁取暖改造、重型货车管控,靶向发力,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积极开展“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充分利用“一市一策”技术力量,形成“边研究、边产出、边应用、边反馈、边完善”工作模式,破解科研与实际脱节、科研成果不落地的问题,联合跟踪驻点工作组编制吕梁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O3防控“一市一策”解决方案和PM2.5和O3污染协同防控综合解决方案,开展吕梁市O3污染成因综合分析和重污染过程跟踪研判,提升我市PM2.5与臭氧污染协同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市生态环境局还深入推进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按照超低改造完成情况实施分类处置,强化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超低排放改造的主体责任,确保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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