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召开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座谈会

6月13日,灵台县检察院会同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联合召开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座谈会,县检察院分管领导,县住建局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县直相关部门负责文物与文化旅游工作的领导及业务主办参加会议,部分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也应邀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坚定文化自信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住建部《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分析了我县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反馈了相关问题线索,现场集中宣告送达了3份检察建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对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检察机关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推进“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作为落实中央改革任务的重要举措,与住建等部门协同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当前,我县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仍存在保护对象不完整、保护修缮不到位、监督检查制度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亟须进一步凝聚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合力,强化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会议强调,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也是发展融合“旅游+生态+文化”灵台特色的优势旅游资源。检察机关以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为切入点,积极融入地方中心工作大局,全方位筑牢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屏障,让历史文化遗产真正活起来、用起来,融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飞入寻常百姓家”,充分体现了检察公益诉讼保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制度价值。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文物保护和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聚焦灵台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这一特色名片,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为主体和依托,因地制宜开展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二要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多方联动的多层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格局。一方面通过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督促相关行政机关高效履职,另一方面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公益诉讼等手段弥补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损失。要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推动形成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合执法工作合力。三要坚持守正创新,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和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检察、住建、文旅、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以联合开展宣传讲座、送法下乡、制作普法视频等方式,广泛宣传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成效,推动形成相关职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网格化共建共享保护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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