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罪治理+公益服务评价”应用场景正式上线!



6月28日上午,江山市人民检察院“轻罪治理+公益服务评价”应用场景上线启动仪式举行。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永新,江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周秋林,江山市公安局、创文办等职能部门代表出席仪式。

据介绍, “轻罪治理+公益服务评价”应用分发布活动、公益申请、我的公益、审核评价、考核认定、数据统计六个功能模块,建设有第三方单位端口、犯罪嫌疑人端口、检察院管理端口三个端口,通过PC端+移动端实现拟被不起诉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全流程线上运转。


随着倒计时的结束,方永新、周秋林在大屏幕前按下启动键,“轻罪治理+公益服务评价”应用正式上线。

方永新在致辞中表示,江山市检察院以数字检察促进能动履职,设计研发了“轻罪治理+公益服务评价”应用,为更好化解矛盾纠纷、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平安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要充分认识加强轻罪治理对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意义,深化构建枫桥式轻罪治理体系理论实践探索,以强基导向推进队伍综合能力建设,统筹推进轻罪治理专业化、制度化、体系化建设,形成高质量标志性成果,着力推进法律监督模式变革。



启动仪式结束后,工作人员向相关单位人员开展操作培训。

工作成效




该应用试运行以来,共有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19名犯罪嫌疑人通过系统参与了公益服务,根据个人情况个性化匹配交通安全劝导和交通安全学习、禁猎巡查、护渔巡查、参与社区文明创建服务等类型,总计完成服务时长186个小时,人均服务时长除危险驾驶类犯罪,均达到10小时以上。


典型案例




周某系一起轻微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承办检察官发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倡议后,周某积极参与护渔巡查公益服务,并在服务过程中发现了两名非法电鱼人员。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拟被不起诉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承办检察官经核实,认定周某具有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优异表现,将周某的总服务时长从10小时减少至5小时。公益服务完成后,承办检察官根据评价结果,结合周某认罪态度,对周某作出不起诉处理。周某在拿到不起诉决定书时表示,“感谢检察机关能给其一次弥补过错的机会,从‘违法者’变为法律的‘守护者’”。



编辑:占恬靓

来源:江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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