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水域 保生态!西双版纳公安严打非法捕捞行为!


“她”

是我们西双版纳人民的母亲河
也是东南亚第一长河
在境内 我们叫“她”澜沧江
在境外 “她”称之为湄公河


“她”

有多种生态系统类型和生物类群

鱼类物种丰富


护鱼类就是保护环境
重视生态就是造福后代
可是却有人为了一己私利
罔顾法律法规
非法捕捞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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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列



8月20日,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在澜沧江景洪市勐罕段成功打掉1个长期盘踞澜沧江水域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团伙,现场抓获嫌疑人3名,查扣作案车辆1辆、冲锋舟1艘、大功率捕鱼工具1套、各类渔获物400公斤。其中,学名巨魾(pī),当地人俗称“面瓜鱼”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尾。


夏季行动期间,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主动出击,通过侦查研判,发现有人利用夜间便利条件,在澜沧江景洪市勐罕段实施非法捕鱼违法违规活动。通过民警走访摸排和缜密侦查,初步掌握嫌疑人岩某等3人活动轨迹和作案时间,在景洪市勐罕镇澜沧江水域将3名驾驶冲锋舟正在利用大功率电子捕鱼器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3名嫌疑人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作案工具和非法捕捞的水产品已依法扣押,案件正在办理中。



下一步,环食药侦部门将持续保持对涉渔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全链条严打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同时也打击贩卖者、销售者,切实从源头上切断非法捕捞的利益链条,以实际行动守护澜沧江生态安全,筑牢水域生态屏障。



保护鱼类,功在千秋
让我们共同携手
保护生态环境
共建美好家园


接下来

科普时间到

跟着小编一起拓展知识吧~


巨魾(pī)】Bagarius yarrelli,又称老鹰坦克、坦克鸭嘴、老鹰鸭嘴、木瓜鱼,为鲇形目,鮡(zhào)科,魾属一种热带淡水鱼类,它是鮡科中最大的一种鱼,最大个体可达200斤。巨魾分布于中国的澜沧江及下游的湄公河、印度的恒河等流域,体型巨大,外貌奇特,原产地为著名的游钓鱼类及食用鱼,同时可作为观赏鱼。




形态特征


巨魾是鲇(nián)形目里数一数二的巅峰级大鱼,别称老鹰坦克、坦克鸭嘴、老鹰鸭嘴等,在生物学分类上属于动物界、脊索动物门、硬骨鱼纲、鲇形目、鮡科、魾属大型淡水鱼类,最大个体体长可达200厘米,已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未经许可私自捕捞、贩卖、食用巨魾均属违法行为。
巨魾的皮肤棕栗色,身体流线型,头部宽大、略扁。并且它的头部很长,俯视大约是一个长腰的梯形。巨魾非常好分辨,它的吻部前凸,上唇覆盖下颚,尤其口边一对胡须和普通的鲇鱼不同。一般的鲇鱼须子大家都会说“一根胡子”之类的,但巨魾的口须基部扁平,质感也颇强韧,向外扩出一个半弧,好似嘴唇边上延伸出的两把镰刀。也正是这个威风的头颅与口须,使它被认定为鲇鱼家族中勇猛激进的“鹰派”人物,从而得到“老鹰鸭嘴”这个名字。

最后
小编愿大家对法律法规
有所了解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西双版纳警方

出 品


审核:张宇 曹娟

责编:谢丹阳

编辑:杨思敏

来源:州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 李伟 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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