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撤销了,劳动者该找谁维权呢?

从1993年颁布《劳动监察条例》以来,国家在全国各地逐渐建立起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志着劳动监察保障工作的正式开幕,随着时间的推移,劳动保障监察队的职责和任务不断扩展和深化,逐步发展成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劳动者在其中进行维权等非常方便,到了2000年后,随着农民工数量的不断增加,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国家进一步赋能,使劳动监察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民工领域的监管力度,2019年末《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出台,并于2020年5月1日实行,这一条例的颁布,使得农民工通过劳动监察维权更加容易,深受广大农民工的好评。

随着社会发展和劳动关系的日益复杂化,原有的劳动保障监察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对此国家在全国推进了执法体系改革,全国目前有多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大队、支队、总队)被撤销。


不是各地劳动监察的工作成绩不好,是为了应对新形势的挑战,执法人员的正规合法化,等采取的改革,那么,劳动监察大队撤销后,劳动者该去哪里维权呢?

此次改革重点在于优化整合资源,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原有的劳动监察撤销后,其相应的职能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或人社局)承担,劳动者可以去相对应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投诉、维权。

劳动者该如何维权呢?

(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监察大队被撤销后,将首先由其接管劳动监察和劳动权益保障职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为国家在劳动保障领域的行政机关,具有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将继续履行维护劳动者权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等职责。

(二)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合并

在一些地区,选择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进行合并。在以往劳动者在投诉时可能会涉及到监察仲裁部门相互推诿,有诉无门的情况,甚至有的案件经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后,因其存在较大争议又转到劳动仲裁部门受理,导致案件受理时间及其漫长,劳动者心力交瘁。合并后,将不存在互相扯皮的情况,案件的处理速度也将大大加快。

(三)劳动保障服务机构

劳动监察的职能在某地可能会变成一种全新的名称。具体名称可能会有所不同,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执法保障中心”、“劳动者权益保护中心”等,往往集合多个部门的职责,将资源整合,使劳动者处理问题更加高效便捷。

(四)信访部门

个别地方对于涉及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纳入信访工作程序办理。如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综合执法部门

有些地方将原来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合并到综合执法部门,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六)城市管理部门

在某些特殊地区,城管部门将接手劳动保障监察的执法工作,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各种改革都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人民,各地区要做好改革期间的过渡工作,不要影响到劳动者的正常维权。#秋日随记##寻找热爱表达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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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12
  • 还是原来的人,还是干原来的事,现在没有监察证,没有执法证,很多地区的维权中心以调解为主了,执法力度越来越弱。

    • 确实,真正有身份可以执法的人更少了,可以说变相削弱了对企业的惩处,现在有的单位没有授权委托,人员没有证件,属于主体和人员都不合法,只能调解了,没办法。

  • 说的好有道理,执法部门还不能完全做到的事让人社局去做?面对工资拖欠人社局能做什么?

  • 唉!弄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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