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报:4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4人死亡

新黄河客户端从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9月11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了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今年8月以来,山西省房建市政工程接连发生4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4人死亡,其中高处坠落事故2起,机械伤害事故1起,物体打击事故1起,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一)“8.1”运城市芮城县风陵渡经济开发区金湾壹号项目高处坠落事故

2024年8月1日,金湾壹号项目1名外架工在1号楼6层楼面给卸料平台和外架中间空隙铺设防护铁板时,从卸料平台空隙中掉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8.14”临汾市吉县新华城中村改造工程-A2还迁安置住宅楼机械伤害事故

2024年8月14日,新华城中村改造工程-A2还迁安置住宅楼二次结构砌筑施工班组工人操作混凝土搅拌机作业,搅拌机上料钢丝绳突然断裂,造成工人卷入搅拌机料斗底下,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8.14”吕梁市汾阳市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消防站及两个中心配套人防工程建设项目高处坠落事故

2024年8月14日,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消防站及两个中心配套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二次结构植筋工人在消防站主楼6层东侧楼梯间部位植筋打眼工作,失去重心从作业区域坠落至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四)“8.31”太原市雨污水混接节点改造工程八标物体打击事故

8月31日,太原市雨污水混接节点改造工程八标窊流路南二条施工现场,浇筑混凝土垫层过程中,土方掉落砸伤沟槽内工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相关处置措施如下:

一是全省警示通报。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高处作业安全防范措施不严不实等问题,特别是运城市金湾壹号项目和吕梁市汾阳市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消防站及两个中心配套人防工程建设项目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在全省建筑施工预防高坠事故专项整治期间,影响十分恶劣,现予以公开通报。各单位、各项目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落细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高坠事故多发态势。

二是强化关键岗位人员追责。运城市、临汾市、吕梁市、太原市住建主管部门要按照《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和住建部《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分别对陕西东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壶口建筑发展有限公司、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政长宜实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事故项目的项目经理进行记分,并按规定处理。

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运城市、临汾市、吕梁市、太原市住建局、城管局要对该事故项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事故调查结束后,要依据事故调查报告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追责问责。

新黄河客户端:王叶

编辑: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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