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定亲情账号后,如何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家人支付居民医保费?
温馨提示
您知道吗?
缴交居民医保费
除了可以选择等待批扣已授权缴费的
银行账户资金外
还可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为家庭成员缴纳居民医保费
绑定亲情账号后
参保人就能通过“粤税通”小程序
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家人
缴纳居民医保费
现在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有关流程吧
第一步:绑定亲情账号
打开进入“粤医保”小程序
1.登录“粤医保”小程序后,在“我要办事”界面的“业务办理”栏目中点击“亲情账号绑定/解绑”功能。
2.在“我的家人”栏目点击“+”号,阅读并点击同意温馨提示后,进入绑定界面。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申请材料后,点击“提交”确认完成绑定申请。(注意:“被授权人”是指授权使用本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步:通过“粤税通”小程序进行缴费
待“亲情账号绑定”申请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就可以开始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家人代缴居民医保费:
打开进入“粤税通”小程序
1.首页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进入界面后选择“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2. 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选择“代他人缴费”,点击“下一步”,然后输入姓名、证件号码,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点击“确定”。
3. 进入清缴页面,选择需要清缴的费款后,点击“缴款”,然后选择缴款方式为“医保个账支付”即可。
由于数据可能存在延迟更新现象
如暂未查询到待清缴数据
可稍候一段时间后再登录查询
医保小知识
个人账户除了参保人本人使用外,还可以通过“亲情账号”关系绑定后实现个人账户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互助,授权参保人配偶、父母、子女用于支付以下费用:
-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 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 参保人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补缴费用;
-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中医“治未病”费用;
- 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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