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赔款与清华大学(修订版)

所谓「庚子赔款」就是因为义和团运动而引发的「庚子事变」所导致的赔款。因为1900年义和团运动的最终结果就是导致八国联军出兵中国,进占北京。而事情最后的解决是在1901年的9月7日,由李鸿章和庆亲王奕劻,代表清政府与十一国代表签订了一个《辛丑各国和约》和19件附件。其中第六款议定,清政府赔偿俄、德、法、英、美、日、意、奥八个出兵国以及比、荷、西、葡、瑞典和挪威六个“受害国”的各项军费、损失费,合计4亿5千万两关平银。赔款的期限为从1902年至1940年,共39年。因为1900年是中国农历庚子年。所以这笔赔款被称为「庚子赔款」。因为1901年是中国农历辛丑年。所以这个条约就叫《辛丑条约》。

所谓「关平银」,也称「海关两」。因为清朝作为货币的白银并不是统一铸币,各地流通的白银成色,重量甚至名称都不一致所以为了方便贸易,以海关两作为统一标准折算。
庚子赔款实际上是由三笔钱组成。第一笔就是四亿五千万两关平银的赔偿本金。第二笔是利息。因为赔偿是分39年赔付,所以还有四厘的年息。本利合计的赔偿金额是九亿八千多万两白银。这两笔赔款是「国家赔款」也被俗称为「大赔款」。还有一笔「地方赔款」俗称「小赔款」,就是第三笔。由17个省分别与各国领事,教会协商的赔款,这笔钱最后总计大约二千多万两白银。所以三笔赔款合计,庚子赔款的总额超过了10亿两。
赔款是按照各国的军费支出和财产损失计算的,所以赔款的分配也是以此为依据按比例分配的。俄国占比最多,约占30%。德国第二约占20%。俄国与德国两国占了赔款的一半。其他各国法国大约16%,英国大约11%,日本大约8%,美国大约7%,意大利大约6%,比利时大约1.9%,奥匈帝国大约1%,其他各国都在1%以下。

按照《辛丑条约》的约定。清朝以「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为赔款抵押。所谓「常关税」,就是一种过境税。辛丑条约规定通商口岸附近的50里以内的过境税移交海关管理作为海关税的补充,为庚子赔款之用。关税,常关税和盐税的收缴不经过清朝政府。由英国汇丰,德国德华,俄国道胜,法国东方汇理,日本正金以及美国花旗,六家外国银行组成的庚子赔款银行委员会负责缴收。每年扣除应缴赔款与利息之后,再将盈余转付清政府。
因为当时清政府的,海关税,盐税不够偿还赔款。所以加征了通商口岸常关税,但还是不够支付赔款,所以后来又加征外常关税,就是超过海关附近50里之外的过境税作为补充,但还是不够。只得再借债还赔款。据当时的统计数字,清朝当时全年财政收入大约为白银1亿两,支出则需1.1到1.2亿两,而因为入不敷出,清朝不得不将外部的压力,转化为内部的压力,将每年应付赔款均分摊入省,各省又分摊入州县,州县再继续分摊于各色人等。最后的结果就是田赋,丁漕,粮捐,契税,当税,盐金加价,各种捐税不断增加,旧税越来越重、新税越来越多,当时所有这些税就都被统称为「洋捐」,就是为还洋人赔款而交的“捐税”。可以说当时几乎中国社会的每一个人都承受了庚子赔款之苦。所以由此产生的一个结果就是使得人们更加憎恶和仇视外国列强;而另一个结果则是抗捐抗税的冲突逐渐成为民变的主要内容。在晚清最后的十几年里,也促成了社会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庚子赔款最大的不公平,不仅仅是它超过了清政府的支付能力。而是赔款金额被严重地夸大了,实际远远超过了各国的军费与损失。据估算,大约超出了10-20倍之间。所以之后清政府与之后的北洋政府, 开始与列强协商应重新计算真实的损失金额,寻求减免赔款。

1917年,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国对德奥宣战,所以停付了德国与奥匈帝国的赔款,其他各国缓付5年。缓付期满后,作为一战战胜国,北洋政府开始与各国磋商,寻求“赔偿豁免”。1924年苏联政府声明放弃了俄国部分的庚子赔款。1925年法国﹑日本﹑英国﹑比利时、意大利、荷兰等国也都先后声明,退回赔款余额,并订立协议,将退还款,充作办理对华教育文化事业,或充作外国银行,营业费用和发行内债基金之用。退回的庚子赔款的实际使用,中国政府无权做主,由中外合组的独立的管理委员会主持。所以,所谓退回赔款,并不是说中国可以不再支付赔款了,也不是说已经支付的赔款被退回了,而是仍旧要继续支付赔款,只是列强承诺,这部分赔款将转入管理委员会,用于对华的文化教育事业。
美国在庚子赔款中的占比是7.32%。在八国联军中排名第六。大约3200多万两白银,折合2400多万美元。这远远超出了美国的实际军费和损失。最初在讨论赔偿条款时,美国最早私下提出的赔偿要求,只有大约200万美元。1905年底1906年初,中美在磋商退款细节时,美国驻华公使柔克义,也曾向清外务大臣那桐表示,美国可以退还大约2000万美元。也就是说美国当时认定的应赔款,也就是大约400万美元左右。应退还本金大约82%左右。但1908年美国国会在通过退还虚报庚子赔款案时,最终认定的清朝应付赔偿金本金大约是1300多万美元。退还金额大约是1078万美元,分32年退还。也就是说本金退还了大约44%。但这笔钱不是退还给清政府,而是转交到新成立的一个「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这个基金会由中美人士共同组成,美国人负责。主要是帮助中国学生赴美留学。从1909年到1924年,美国退回的庚款本利合计,有大约1250多万美元。1924年美国国会再次通过法案,又退回了自1917年10月起的,余额本金600多万美元。
而为了帮助中国学生赴美留学,1909年清外务部和学部,在北京设立「游美学务处」,并附设一所「肄业馆」,负责选拔和培养留美学生。1911年「肄业馆」改名「清华学堂」,辛亥革命后又改名「清华学校」。1912年招收第一批赴美学童入学。入学年龄大约是11-12岁、学制八年。八年毕业后赴美留学。1926年预科制度结束。清华学校改为四年制大学。1928年北伐结束后,国民政府将清华学校更名为国立清华大学,隶属国民政府教育部。

所以清华作为大学的历史,开始于1926年,因为在此之前其并不是大学,而是留美预科学校。清华大学也不是美国开办的,而是国民政府创办的国立大学。准确地说,是清政府与美国政府达成协议用美国庚子赔款的虚报退回款的一部分,在北京西郊的清华园建立了留美预备学堂,而留美预备学堂是清华大学的前身。
而且也不仅仅是美国退回了虚报赔偿款并用于中国学生赴美留学,基本上列强都退还了部分赔款,并用于文化教育事业。其中赔款占比最大的苏联,更是直接宣布庚子赔款是帝国主义列强强加给中国的不公义的赔款,放弃了全部剩余赔款。其他各国,比如:英国用退回款项,除了资助中国学生赴英留学之外,还建立了山西大学堂,资助了南开大学,以及中国的铁路建设。日本用退款成立了“东方文化事业会”,资助中国学生赴日本留学与中国文化历史研究,以及中国航空工业的发展;意大利将退款用于修建桥梁;荷兰将退款用于开发港口;就连赔款比例只占1.89%的比利时,也用退回款项成立了高等汉学院。法国不仅用退回款项建立了高等汉学院和里昂中法大学,培养中国留法学生,还因为法国是教会保护国所以其所得赔款的一部分从一开始,就没有带回法国,而是用于了修缮被毁教堂以及向遇害教民家属发放抚恤金。 在法国所得的赔偿中,有一部分,事实上就又发给了中国教民。

所以美国并不是唯一退还庚子赔款的国家,也不是退还赔款数额最多的国家,但是美国是第一个正式承认超额索赔,并声明退回庚子赔款的,也是第一个明确要求,退款必须用于资助中国学生赴美留学的。而庚款留美计划因为是持续时间最长,资助人数最多,学生归国后成就最大的,所以其产生的影响也是最大的。
如果按照《辛丑条约》的约定,庚子赔款本利合计,应在10亿两以上,但后来由于形势的发展变迁,中间经历延付、停付以及虚报退还,实际的赔款并没有达到这个数目。据历史资料统计,至1939年1月15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发出通告,宣称停止支付庚子赔款为止,从1902到1938年的37年间,庚子赔款总计实付支付为6.64亿海关两,扣除各国退款,中国实际支付的赔款总额,总计大约五亿七千六百多万两,约占总数的大约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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