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享”汇|大城无小案 民生无小事

编者按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消费习惯的变化,无人超市、自助结算大大提高了购物体验和效率。然而新事物总会带来一些新问题,如果偶尔“漏扫”是可以消除的误会,那么故意为之可能就会突破法律的红线……

首期《思“享”汇》栏目,普通犯罪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吴碧竹将为我们分享开展“商超盗”犯罪综合治理工作的办案心得。

盗窃,耳熟能详的罪名,相信大多数人对于犯罪的认知应该都是从它开始的。因为熟悉,往往会忽略这样“蛀虫”型的犯罪对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有着极大的破坏力。首先回顾这个案例:蔡某在一家超市自助收银台结账时,只扫取少量便宜商品付款,对大多数商品故意不扫码。离店时,他被店员抓获并报警。经查,一个月内,他通过上述方式先后盗窃8家超市商品金额共计2.5万余元。

近年来,伴随着零售业态的创新与移动支付端的迅猛发展,传统的大型超市逐渐开始转型或被替代,新型大型超市的商品种类更加齐全,品质价格更高,最具有创新性的是推出了自助结账这种新型的收款模式。高端、智能和便利已经成为零售行业的发展趋势,顺应了“人民城市”建设智慧化、数字化、便民化的要求。蔡某的盗窃行为就是利用了这样方便高效的自助结账方式。

在办理“商超盗”案件过程中,

有三个问题引发我深思。


一是为什么要治理?

1


对于被害超市,自助结账方式是城市智能化、数字化的尝试和探索,“商超盗”这样的“蛀虫”行为如果不及时防止,损害的不仅是超市经营者的权益,更是阻碍甚至阻断了零售行业智能化发展的脚步。

2


在社会层面,“商超盗”案件逐年增加,已呈现了高发的态势,如果不及时防止,引发公众的效仿产生“破窗效应”,逐渐演变成社会问题,不利于良善和谐城市风气的构建。

3


对于消费者个体,在办理这类案件时,我们发现犯罪嫌疑人本身都是超市的顾客,他们有着正式的工作、体面的人生,每个人都有贪小的念头,一念之差就可能从顾客变成犯罪嫌疑人。



二是如何治理?

“人民城市人民建”,治理也需要聚合人民的力量。2023年年初,我们部门对商超类盗窃案件统一、集中进行办理,个案的办理以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为核心,依托“检调对接办公室”“保证金提存”等机制,在人民调解员的帮助下以损害化最小的方式实现矛盾化解最大化。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秉承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促使犯罪嫌疑人更好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矛盾对立。

虽然案件办结,但是我想这不应是检察工作的终点。从个案办理出发,我们从中总结提炼案件背后的共性和成因,延伸到类案治理,从源头遏制“商超盗”类案件。在人民智慧与检察智慧的深入融合下凝结成数份向涉案商超制发的检察建议书,并集中进行宣告送达。(点击超链接跳转)

(走访被害超市)

值得一提的是,走访过程中有一些超市负责人也提出过疑问“少数顾客钻空子实施盗窃,为什么责任要转嫁到超市身上,如果让超市升级防损措施,岂不是为盗窃行为买单”。面对被害超市的质疑,我想到犯罪学中有个说法“增加一盏路灯,就可以减少一次犯罪”,超市不单是被害方,也是犯罪现场,有责任为预防犯罪作出努力,在无人看管时增加一盏路灯。事实也证明,超市亮起的这盏灯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三是如何做好后半篇文章?

我们对商超类盗窃案件的履职工作受到多家新闻媒体的关注及宣传报道,得到市院、最高检的肯定,下一季度区域内超市盗案件就下降4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今年,我们与人民监督员再次前往某大型商超,回访考察检察建议发出后的成效。随着各项措施的相继落地,超市盗窃的情形大幅下降,员工的工作重心也成功从事后清点转向事前防控,节省大量人力物力。(点击超链接跳转)


城市在发展,人民的生活在继续,我们的履职步伐不会停下。“商超盗”的治理工作是我们践行“人民城市”理念融入检察工作的一个侧面。

(做好普法宣传)

(开展专项检查)

普通犯罪刑事检察部门日常办理的案件与社会民生最为息息相关,如果说刑法是维护社会和人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那刑事检察工作就是守护社会和人民安全的防火墙,我们始终将城市治安秩序、人民幸福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实际行动做到“大城无小案,民生无小事”的检察担当。

举报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