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大了!江苏盐城农民卖羊肉 盈利 180 元却迎 10 万天价罚单,太离谱
前言
江苏盐城农民卖羊肉获利 180 元,可是被市监局罚单 10个 W,此事闹得沸沸扬扬。去年 11 月 21 日,机关单位正常巡逻发现摊位上的羊肉未盖章还没有报告,接着没收其售卖的 1 只羊和 6 个羊头,随后拟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 180 元、罚款 10个W 元的处罚。农民承认错误,但觉得处罚过重,案件在盐城法院二审开庭,尚未有定论。毕竟这是10个W,普通家庭也不好拿得出来,因个人家庭困难就表示不满。
从检察单位来去看,市监查执法单位有其依据。未经查的羊肉流入市场,可能存在食安的隐患,单位执法是对公众健康负责。从人情角度来说,农民生活本就不易,180 元的获利相较于 10 万罚款,相差有点天壤地别。
这一张文件,可能让一个家庭陷入困境,让一个朴素的农民对生活有很大的生活压力。在食安问题上,确实需要严格把关,可对于小本经营且无主观恶意的个体,能不能有点人性化的处理方式?比如加强教育,督促其后续按规定经营,而非直接上来就直接高价罚款。
如今社会上食品安全问题频发,那些大型食品企业生产的问题食品,对百姓的危害远远大于这一只未经检疫有印章的羊。但监察单位在处理这些不同主体的问题时,似乎有些本末倒置。对于小商贩的小问题抓住不放了就,给予重罚,而那些大企业的严重问题,处罚力度却未必能与其造成的危害相一样。这让百姓感到有点困惑与不满。
有农民热议纷纷,有人就说为何老是老百姓
有农民就提出意见为何总盯着老百姓的小问题,
而对食品添加剂、制做假的产品,他们的问题监管不力。
曾经农村自家养猪杀了就吃,如今却要集中屠宰、检疫,虽说是为了规范管理,但也应考虑实际情况,不能让这些规定成为百姓生活的沉重负担。
执法单位应在要兼顾农民与社会影响。对于小商贩的轻微违法行为,应给予适当的容错空间,引导其走上正轨,而非简单粗暴地用高额罚款将其逼入绝境。否则,可能引发民众对执法部门的对立情绪,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这一事件不仅仅是一个农民与市检察单位的争议,更反映出当前执法体系在面对复杂社会现实时需要做出的调整与改进。我们应当思考,如何在保障公众利益的前提下,让执法更具合理性与人性化,找到法律与情理之间的平衡点。
各种来看这个事件的家人们,此事关乎你我生活中的法律与公平问题,大家对此有何高见?欢迎畅所欲言,留下你们的评论,共同关注社会的法治进程与民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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