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督促相关国企按时完成“三项治理”整改任务
【来源:舟山市财政局_政务信息】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明确整改任务、监督整改进程、突出整改效果等举措,督促20家相关国有企业按时高效完成全市国企领域虚假贸易、问题合同、违规担保问题专项治理整改任务,进一步提升国企合规经营和防范风险能力。
一是明确整改任务。在专项治理完成自查、核查阶段工作后,第一时间印发《关于推进虚假贸易、问题合同、违规担保问题整改的便函》,进一步细化整改清单,将18个问题对应到20个整改主体、9个责任主体、3个监督主体,设定整改时限,要求明确具体举措,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追责问责等。
二是监督整改进程。加强全方位监督整改,除把8个合同问题、1个担保问题纳入重点监督整改外,同时将大宗商品贸易制度完善、工作流程规范、表格规范填报等9个其它问题一并纳入重点监督整改。强化与各级纪检监察的联动督办,确保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进度、整改效果形成闭环管理。目前,自查、核查发现的18个问题已全部按时整改到位。
三是突出整改效果。深化制度建设,推动相关国有企业完善制度15个,涵盖市城投集团的6个招标、采购、用工制度,市交投集团4个油品贸易制度,高新区1个零星工程管理制度,市远洋渔业集团4个大宗商品贸易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教育、学习、培训、举一反三、回头看等举措,持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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