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70款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投资者收益该咋算?
虽然1月份还未过半,但被提前终止的理财产品已超过70款。受访的业内人士表示,银行理财产品提前终止运作的原因很多,如业绩不达预期、规模严重缩水、理财产品设置了终止条款等。
“投资者应认识到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是正常现象,理性看待。为防止购买的理财产品被提前终止,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应充分了解产品特性及相关规定,特别注意提前终止条款,以便做出更合理的投资决策。”济南一家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规划师李娜建议。
理财产品频频提前终止
1月13日,中邮理财发布关于旗下个别产品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告显示,提前终止的是中邮理财智盛·鸿锦目标盈封闭式2024年第2期(安盈款)人民币理财产品。
中邮理财在公告中表示,该产品现已满足止盈条件,产品管理人拟于2025年1月15日(提前终止日)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而公开资料显示,该产品成立于2024年6月25日,存续期限365天,原计划到期日2025年6月25日。
“前几天我也收到通知,持有的一款理财产品被提前终止了。”1月14日,济南投资者周宇菲告诉经济导报记者。
据了解,周宇菲购买的是建信理财发行的建信理财嘉鑫(目标盈)固收类封闭式产品2024年第326期。该理财产品预计到期日为2026年7月9日。建信理财发布的公告显示,根据该产品说明书的相关约定,现已达到止盈条件,将按产品说明书约定于2025年1月7日提前终止。

1月6日,中银理财也发布公告称,“中银理财—稳富目标盈固收增强(封闭式)2024年08期”原预计到期日为2025年6月26日。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该理财产品已达到止盈条件,即“止盈观察期内,本理财产品首次连续两个估值日的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均不低于止盈目标收益率3.15%(年化),故将于2025年1月9日提前终止。”
一家商业银行的理财经理张萍告诉经济导报记者,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就是一些有固定期限的理财产品在合同约定期限还没到时就提前终止理财合同的现象,或者是一些无固定期限的理财产品不再继续履行合同,提前将理财产品清盘。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除止盈外,还有部分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原因涉及市场以及投资运作情况。
中邮理财邮银财富·鸿元一年定开1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成立于2021年1月22日,产品管理人拟于2025年1月21日(提前终止日)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另外,自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21日,该产品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
对于提前终止的原因,中邮理财称,“基于当前市场环境下资产的风险收益情况,产品管理人决定提前终止该产品。”
普益标准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提前终止的产品数量超过了70款。从提前终止原因来看,部分结构性产品实现了止盈目标收益率,也有部分产品系理财公司根据市场情况或产品存续规模过小等原因进行了提前终止。
理性看待提前终止
李娜告诉经济导报记者,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属于正常现象,产品说明书一般都有提前终止条款,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产品。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原因可能有多方面,比如产品管理人综合研判认为后续存在不可控市场因素,提前终止产品比维持产品运作更有利;产品投资业绩不及预期,触发了部分提前终止条款;产品规模大幅下降,导致产品规模过小甚至可能无法支撑产品运作成本。“资管新规后银行理财进入净值化时代,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现象频现,主动‘按下终止键’逐渐成为理财公司适应净值化的一种策略。”
虽然周宇菲对于理财产品提前终止表示认可,但她仍有不小的疑问。“理财产品‘提前退场’,我的收益怎么算,到底赚了还是赔了,以后该如何面对提前终止的理财产品?”
对此,张萍表示,提前终止的理财产品收益一般按该理财产品的实际持有天数来计算,具体来说就是从持有到提前终止日,看终止日的产品净值。“一般而言,提前终止的理财产品会在完成资金兑付后发布终止及清算公告,告知投资者产品的具体信息。”
“对投资者而言,非止盈条件下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可能意味着投资者无法获得预期收益;若投资者没有提前安排其他的理财计划,被返还的资金或将闲置在账户中无法产生收益,甚至还可能影响投资者对理财公司产品的信心。但从另外一个角度考虑,投资者能够及时调整投资组合,避免潜在的风险,提高资金的流动性,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有利于投资者及时止损。”李娜说。
李娜建议,为防止持有的理财产品被提前终止,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应充分了解产品特性及相关规定,特别注意提前终止条款,以便做出更加合理的投资决策。同时也应综合权衡自身的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预期收入、流动性需求等,了解产品合同的相关条款,理性投资。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请先 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