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要注意这些!
临近春节,不少家庭都喜欢带着孩子一起燃放烟花爆竹增加“年”的味道,广西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烟花爆竹是一种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产品,在严格遵守禁放、限放有关规定的同时,消费者在选购、存放和燃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选购常识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和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应到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正规销售网点购买,查看合格证明并索取购买凭证。
烟花爆竹分为个人燃放类和专业燃放类,不要购买未注明“个人燃放”字样的产品,选择标注有“个人燃放”字样的产品。
应选购产品名称、消费类别、产品级别、产品类别、制造商名称及地址、含药量、警示语燃放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编号等基本信息齐全的产品。
应选购无浮药、无霉变、无污染,外型无明显变形、无损坏、无漏药的烟花爆竹产品。
使用常识
燃放前了解燃放操作程序、注意事项、禁止性的规定等。选择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场地,远离山林、加油站、电网等危险源。
非手持类烟花不应手持燃放;设计为放置在地面燃放的烟花,要稳定放置,不能倾斜放置;设计为插入式的烟花,应保证烟花插入牢固;燃放组合烟花要将纸箱上盖打开,注意按向上标志摆放,注意燃放方向,切勿放反。
建议使用不带明火的火源引燃,身体尽量远离产品;燃放说明中明确了观赏安全距离的,点燃后应立即撤离到安全距离以外。
烟花爆竹发生未燃、未响等异常情况时,不要马上靠近,等待足够长的时间后再做处理。燃放完毕后,务必确认火星全部熄灭并清理残留物后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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