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一地开展集中整治
3月10日
赫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发布关于在赫章县城区
开展道路交通集中整治的通告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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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营造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赫章县城区主要路段开展常态化违停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开始实施,实行常态化长期整治。
二、整治范围
夜郎大道、福田路、南门路、小康西路、小康一路、小康二路、九零路、建设东路、二小路段、龙源路、龙泉路、汉阳路、解放东路、解放西路、杀鸡巷、龙鸣街、老板街、小河东一路、小河北路、小河南路、前河路、后河路、双河路、滨河路、育才路、银河路、广建路、青山路、光彩路、连心路、中医院、中央城等主路及支路。
三、相关要求
(一)车辆应当在划定的停车位顺向停放,禁止在主干道、人行道、商铺、住宅小区等施划停车位以外的区域乱停乱放。
(二)车辆不得占道经营、作业,不得违规占道临时停车。
(三)机动车辆应当按照停车位划定的方向和标识有序停放,不得压线、越线或者一车占多位。
四、整治措施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禁止停放车辆的主干路、人行道、商铺、住宅小区周围停车位以外停放车辆的,由赫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进行管理、教育和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并责令当事人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未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车辆进行登记保存依法拖离,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拒不遵守管理规定、寻衅滋事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赫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3月10日
来 源|赫章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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