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安检的必要性就不再赘述。这里仅就换乘二次安检的问题简单解释。
1、旅客换乘过程中存在外界接触,无法保证安检效果的持续有效。
2、换乘交通工具两方安检标准和等级要求有所差异,安检过程和手段也存在差异,这是基于自身运营的差异性决定的,并不是故意加重旅客负担。
3、换乘双方交通工具基于安检产生的安全事故责任承担主体不同,本着对旅客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再次安检也在情理之中!
4、安检本身是对旅客出行安全的一种保障,也是旅客基于车辆运输合约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尽可能的配合安检,既是履行合约规定的义务,也是一种必要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