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战时期,由于技术限制,船舶难以在排水量一定的情况下将航速、防御和火力比较好的统一在一起,而往往是重视其中的两项,抛弃其中的一项。比如战列巡洋舰就是重视火力和航速,忽略防御,美国战列舰是重视火力和防护,降低航速。德国则是提高火炮身管长度,相对降低火力的情况下尽量保持防御并且兼顾航速。
英国的伊丽莎白女王级和一战后日本的长门级开始将二者均衡起来,但是结果就是航速还是不尽人意。再加上战后条约的限制,各国往往能打能扛的不能跑,能打能跑的扛不住。这也是德意志级出现的意义——打得过打不过自己的,跑的过打得过自己的。
1935年,随着英德和解,德国开始建造“大型德意志”——沙恩霍斯特级。尽管沙恩在德国还属于战列舰,但是其确实符合介于战列舰和巡洋舰之间的火力航速划分。为此,法国建造了两万多吨的高速小型战列舰敦刻尔克级(黎塞留某种意义上算是敦刻尔克plus)荷兰也委托德国设计一款“战巡”——1047
此时的战巡才是一般意义上我们说的“战列舰化的巡洋舰”而不是一战时候的“巡洋舰化的战列舰”。各国感觉老船打他们费劲,但是四五万吨新船大舰打他们效费比又太低。同时,日本考虑高雄级在渐进作战中夜战与美国战舰对抗也比较危险,与巡洋舰对抗也么有十足的把握,所以搞了个B65计划超甲巡。可以装备三座三联装12寸炮,并且可以换成三座双联装410炮。
(超甲巡草图)另外俄国也开始设计小型战列舰,让德国帮忙设计。取消了25号计划小型战列舰之后搞了69型战巡。可以看作格奈森瑙换装380炮的苏联版本。
美国人表示这玩意各国都开始建造,我们不搞一个不合适啊。谁知道这玩意好不好用,万一好用呢?其实各国都是缺钱缺船不得已搞的,但是美国则是以不能自己没有为基础设计的。可见美国的财大气粗。结果建造了介于得梅因和衣阿华之间的这货,三所三联装12寸炮,性能大约为衣阿华级的50%但是价格却高达衣阿华级的70%,随着二战逐步转向海空战,阿拉斯加级6艘也只有前两艘完工。六十年代退役。
上为密苏里,下为阿拉斯加,可见其体积之巨大。由于维护费用昂贵,使用价值不大,而且12寸炮炮弹不通用,所以这货很快就退役,转为预备役,最终拆解。
阿拉斯加的炮弹不一样,12寸炮的炮弹重达517千克,而日俄战争时期的12寸炮炮弹也就是380千克级别。其穿透力、威力都要大不少,但是和得梅因一个问题就是配置比较特殊,都是特供装备,保留生产线不值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