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烁与制片方签定合同在前,广电总局限薪令在后,他要求按此前约定获取片酬你怎么看?

小包总杨烁2018年9月4日与制片方签定演出合同(片酬8750万),广电总局于2018年11月9日发布限薪令(总片酬不超过5000万),杨烁要求制片方按照之前的约定提供8750万的片酬,以致双方发生分歧,导致电视剧《异乡人》停机。对此,你怎么看?
161回答·22万阅读
娱乐八卦掌柜

2019年04月18日

客观来说,杨烁这样做没毛病。因为这是之前签下的合同,虽然后面由于不可抗力因素片酬降了,但是错不在他。但是从情义上来说,杨烁这样做未免有些不近人情了。

限娱令出来后,其实不少原本热衷综艺的演员都转身回到演艺圈演戏了,像邓超、陈赫、孙红雷这些人都是这样。杨烁因为限娱令感觉自己的片酬减少了,这个时候又有了更好的项目,他完全可以放弃之前的项目,因为从合约上来说这并不是他的错,所以剧组只能单方面无奈宣布解散,这有点想要造势让舆论给杨烁施压的感觉。

然而因为杨烁的退出,这一整个剧组不知道要损失多少钱。拍一部戏不是单纯人来了就能拍的,还要前后筹备,组建团队制作道具戏服等等,这些都是花费人力物力财力的。现在这部剧都已经准备好就差男主了,这个时候杨烁却提出了辞演,无疑会让整个剧组运转陷入困境,甚至只能通过解散剧组来解决问题。

不过让我有一点想不明白的是,这部剧的男主角一定是非杨烁不可吗?中国娱乐圈年青一代这么多优秀的实力派演员,比如张译、黄渤、邓超等等,随便挑一个出来都不会比杨烁差劲。之前杨烁还没火的时候,中国电视剧也不是照样运转吗?现在怎么缺了一个杨烁就不行了呢?还非得要解散剧组,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

杨烁这样做真的很难去判定他是对还是错。演员演戏首要的就是工作赚钱,谁都喜欢挑片酬高然后制作水平也不错的团队,像杨烁要是遇到了《大江大河》这样的好故事,放弃《异乡人》也是再正常不过了。不过话说回来,这次杨烁的负面新闻是一件接着一件,这对他真的是十分的不利啊!

关注头条号“娱乐八卦掌柜”,看更多精彩点评。

郭广吉律师

2019年04月18日·刑事律师

就这个事件看,应该涉及两个层面的问题:

1、“法”不溯及既往是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就是国家不能用当前制定的法律去指导人们过去的行为,更不能由于人们过去从事了某种当时是合法但是现在看来是违法的行为而依照当前的法律处罚他们。有利追溯除外。

简单的说,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

在我国,"法无溯及力"同样适用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方面。

那么,2018年11月9日发布的规定,能否约束2018年9月4日的行为,根据现在通行的法治原则,是不能的。

为什么法不能溯及既往?

道理很简单:

一是社会秩序稳定的需要。如果法可以溯及既往,那就意味着以前依据旧法所建设起来的法律关系都可以随时被新法打破:一个父亲经手的房屋买卖,时隔多年后有可能被宣布无效。后来居住房屋的人必须退出房屋,一切恢复到原始状态……;

二是安全的需要。如果法可以溯及既往,那就意味着公民今天作出的一个合法行为,明天可以被重新认定为违法行为来加以追究;

三是为了让人们对自己的行为结果可以预期。坚持“法不溯及既往”,人们就可以用行为时的法律来判断是非,才可预期和把控自己行为的后果。


2、限薪令不是法律,也不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其效力不足以导致已经成立并生效合同的无效

广电总局的限薪令还达不到法的层面,也达不到行政法规的层面。

合同因违法而无效的法,仅仅指法律和行政法规。也就是说,合同即使违反了限薪令,也不会导致合同无效。

限薪令属于抽象行政行为,因为抽象行政行为的不可诉性,而将限薪令算作不可抗力的话,那么其后果也是解除合同,或者变更合同,而不是当初签订的合同无效。

光影壹派

2019年04月19日

一直想针对演员高片酬的问题写点东西,演员高片酬一直是人们津津乐道并且诟病的事,每次提及,五味杂陈,不知是羡慕,愤概,感叹、悲凉、吃惊、抑或是麻木。今天我就借问主的问题说一下。

且不说该拿8000万还是5000万

先要为广电的限薪令赞一个。

其实,个人认为限薪就是保薪了。5000万什么概念,可以在北上广中心区域买一座300一500平米的大豪宅,这仅是明星拍一部电视剧的酬劳,也就是说,一年花若干个月拍一部电视剧,剩下时间就可以潇洒玩乐了。再接接代言、广告,不要太好过哦!这日子还不舒服吗?还不满足吗?如果还不满足,那让那些辛勤劳作,天天忙碌,为生活奔命,风里去雨里来赚血汗钱的人们何地自容,情何以堪,恐怕血都要冷了,心都要死了吧。

5000万,我都觉得太高了。不就是演了一部戏吗,为国家和社会做了多大的贡献?一些人演戏还不敬业,用替身,抠图像,台词念数字、耍大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就这样轻松应付后,银行帐上就多了5000万,这钱也未必太好赚了吧,怎么不上天啊?

我们都应该反思一下,是什么造成了演员这个行业今天的现状。有人说是市场经济,有人说是资本运作,有人说是洗钱,但不管哪种情况,如果不加以管束,最后必然造成混乱无序,势成气候,尾大不掉的状况。

十年前,一集电视剧5万元可以请个好演员,而如今动辄就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物价增长的速度也望尘莫及吧。

投资人就这么有钱?就这么傻?大把大把的钞票就给了演员明星?投资人不傻,他们的钱投入后是必须要有回报的,不管电视剧卖给电视台还是卖给视频网站,其投入产出比都是可观的,演员的片酬对他们来说也许不算什么。

但即使这样,也不能肆意增加演员的片酬。有人说,这是市场行为,演员或明星拿多少是市场的事,很正常,与自己无关。

但我要说,说这样话的人要么智商欠缺,要么情商不足,就象鲁迅笔下那些麻木的旁观者。且不说演员或明星的过高收入有失公平公正,就说百姓的生活吧,都与之有相关的。

下面我来论述下这个问题

投资人要赚钱吧,电视台和网络平台要赚钱吧,天下没有白做的生意,这钱哪里来?

不错,广告收入,企业在电视台和平台上做广告,这是成本,企业也要赚钱吧,那么这笔支出又哪里补来?当然,一种方法就是转到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和销量上。东西畅销了,涨价了,老百姓买单。转了个圈,演员或明星的片酬最终还是老百姓给的。

不是说演员明星不可以赚钱,但得有个度,需要管束。高片酬如果放任自流,任其畸形发展,

一是会增加电影电视剧的成本,而没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制作上,使得影片、电视剧的质量大大下降,粗制滥造,五毛特效,偷工减料,忽悠骗钱的片子会不断涌向市场,对影视行业的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

二是影响社会的公平公正,一个演员,说句不好听的就是戏子,拿那么高的薪酬,而对社会有真正贡献的人收入却不及他们的百分之一,这是绝对不正常的。而且,演员明星们纳了多少税?甚至还偷税漏税,让人心寒心酸。

三是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市场经济虽然有市场二字,但并不是没有调控的。一切都向钱看势必会让财富过于集中,资本是贪婪的,人心是不足的,为了赚钱无所不用其极,为了赚钱,不断增加片酬,只为了占有那些明星的流量,有没有考虑过在质量上下功夫?有没有拍一些真正有意义的,有正能量的电影电视剧?也许这些年,影视行业是发展很快,让许多资本都趋之若鹜,产生了很高经济价值,这也是演员片酬不断提高的原因。它让很多演员明星都发家致富、一夜暴富,但同时也出现了演员明星漫天要价,片场耍大牌,不敬业等诸多现象。我想,赚钱的同时也更应该要思考下社会价值吧!

市场宠着你,片方宠着你,脑残的粉丝宠着你,但公平公正的人心可不会惯着你。市场不代表混乱,市场不代表没有管束。

四是误导了社会的价值取向。让人觉得"万端皆下品,唯有演员高“,读什么大学都不如上影视戏剧学院,因为出来就可以赚大钱了嘛。

五是高片酬并不能保证演员明星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准,反而让他们中的某些人有资本从事诸如吸毒、嫖娼、包养小三、炫富、作假等的行为。

再一次为限薪令叫好,让狂热的市场冷静下来,让狂热的投资人冷静下来,市场或许会给演员明星们带来财富,让他们旱涝保收。但没有质量,诚意做支撑的影片电视剧会让投资人倾家荡产,血本无归,欲哭无泪,千万不要自己挖坑自己跳。醒醒吧,经过烂片洗礼的观众们再也不会为圈钱,洗钱买单了。

创作好的优质的电影电视剧作品,请从"向高片酬说不"做起!还影视市场一个健康、良性的发展空间。

最后总结一句话。

高片酬是资本涌入了影视,而资本又能赚到大钱造成的,试想,如果资本不赚钱,能傻到给那些人那么多钱吗?问题来了,资本为什么能赚钱?从什么渠道赚钱?钱最终从哪来的?搞清这些问题就知道为什么会有高片酬,为什么会出现乱象了!

#我是"流浪故纸堆"。关注我,谢谢!#


大米有文化

2019年04月18日

这个事情应该从中国国情和法律层面两个角度来解读:

1、从国情层面而言“没有选择”。在实际操作中,主管部门的规定有的时候要比法律更具有实际约束力。譬如广电下的限薪令或者某个题材的禁播令。有的时候甚至都没有明确规定,譬如“建国后不能有鬼”这样的电影潜规则。你不按照这个规定或者“潜规则”来操作那么你的作品就面临无法上映或者播出的可能。这就是在实际操作中主管部门的规定就是天。这个事件中,虽然制片方和杨烁是在限薪令出台之前签的约,但是电视剧却是要在出台后播出,如果你不解决这个薪酬问题就能很难播出,这是个硬性规定。至于这个硬性规定合不合理,合不合法这是另外一个层面探讨的问题。从这个角度而言制片方这么做无可厚非,也是被逼无奈。当然对制片方也有利,虽然存在“违约”的可能性。


2、从法律角度而言,这是“违约”。“法”不溯及既往是法律的基本准则,这就好比中国的很多汽车号牌摇号、房地产限购等政策,都是从颁布之日起,之前签订合同可以照常进行。而这个事件中杨烁和制片方的合同是在限薪令颁布之前签订的,原则上应该按照合同执行。但是这是一个无法执行的合同。按理说广电总局在颁布某个法规之前应该考虑的更周全,对于之前的历史遗留问题应该有一个详细的说明会比较好,这才是奔着对产业负责的态度,而不是一拍脑袋就出一个法令,不管不顾。


3、演员薪酬的确太高了,我们从制片方透露出来的数字来看8000多万的片酬确实高的离谱,而且还有可能是税后的。这种扭曲的市场机制其实也是中国影视行业的无奈体现。纯粹靠明星流量的做法应该摒弃,之前无论是正午阳光的《都挺好》还是《芝麻胡同》这种不靠流量明星,靠踏踏实实创作的做法才是市场和观众喜欢的。而杨烁却不考虑大环境和影视行业的政策和市场风险,顶风作案,一意孤行,未来谁还敢用他?毕竟这种没有演技靠耍酷帅的演员市场上太多了。

楚里11

2019年04月18日

这事件关杨烁屁事。

不去谴责有钱任性,兴风作浪的有钱人,却去围攻几乎成为有钱人玩物的杨烁,真是服了。

旧社会大爷捧戏子,现在有钱人拔个腿毛8000万找个二线演员图个。更何况还有其他演员,顺便再洒几把钱,比过去的大爷牛多了。

娱乐圈高薪说白了就是有钱的大爷钱多的花不完,捧几个角儿玩玩,角儿拿了钱又哆哆嗦嗦的偷个税啥的多拿点,都是有钱人的玩物而已。民声沸腾,都羡慕嫉妒恨的骂着那些成为大爷的玩物,却连那些大爷钱哪儿来的,怎么就能挥金如土,提都不敢提一句,是觉得成为有钱人的奴才挺好的吗?

再说那份合同,既然认定违反国家规定,就是无效合同。对双方都没有约束力,是不是也可以这么理解,画个大饼,圈来一票人,然后说饼没那么大,要是不玩,就一顿黑,这不就是空手套白狼的手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