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中学告知新生家长拒绝接纳老赖子女,教育局:属高消费民校;去年全市部分民办学校就已开始限制。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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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河北人

2019年07月06日·高级教师

该中学的做法是违法行为。

首先,老赖和老赖子女是不能划等号的

杨白劳欠下了黄世仁的债,杨白劳就有了不良记录,但是,杨白劳的不良记录与杨喜儿是没有关系的。如果杨白劳去你那儿上学,你完全可以以信用问题拒绝接收。而现在,上学的是杨喜儿而不是杨白劳。杨喜儿没有不良记录,你学校凭什么将一个没有过不良记录的孩子拒之门外呢?有没有法律依据?

《义务教育法》第九条明确规定: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不管是老赖子女还是非老赖子女,在享受义务教育方面,都具有平等的权利,该学校拒绝老赖子女入学,显然是与《义务教育法》相抵触的。根据上位法大于学校制度的原则,该校的这个制度是无效的。

第二,学校制度应以相关法律为基础,不能想当然

学校制度应该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基础,不是校长一个人想起什么,什么就成了学校制度。这样的制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出了事,拿这样的制度出来一点用也没有,平时可以用来吓唬吓唬老师和学生,关键时刻是没有用的。

现在提倡依法治校,这里的“法”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是,制定这些规章制度的时候,一定要与上位法接洽,有法律和法规为其背书。这样,学校的制度才真正有效力。

第三,有的老赖或者有点冤

昨天去银行,有一个客户问大堂经理,看看自己的不良信用记录能不能消除。大堂经理说不能消除,只不过有的银行贷款只查你近三年的记录,所以影响不大,但是,也有查全纪录的,那就没有办法。

而这位客户仅仅是因为信用卡有2元忘了还了,就有了一次不良记录。而且这种记录好像不是记录一次,你下个月不还再记一次,一年不还,就是12次不良记录,这就成了老赖了。

如果仅仅因为与某个企业(银行)打了这么点交道,就影响到很多事情,那么,这对于很多人来说,就是不公平的。

总之,现在已经没有父债子还的说法,谁犯下的错,谁来承担,与别人没有关系。如果谁拿这个来说事,那就是与现行法律过不去,受害的一方是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的。

夜雨如书

2019年07月06日

私立中学拒绝接纳老赖子女,这种做法合适吗?

支持这种做法,限制老赖高消费就应该从各个方面着手。

此前的确有老赖自己上了征信黑名单,却想方设法转移财产,让妻子亲人照样高消费,从而一赖到底。这种行为是极其可恶的,当然应该受到制裁。随着法律的逐步完善,针对老赖的限制也越来越多,限制出行、高消费等等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从而保障公序良俗的正常秩序。



对于此类事件,个人有以下几点看法:

1,何为老赖?具备还款能力却拒绝偿还债务的人。

现实中有不少人都把老赖这个概念简单理解为“欠钱不还”,其实准确来讲是指那些本身有钱偿还或者资产足以偿还债务但却拒绝偿还的行为,简单来讲就是“有钱不还”。如果尽了最大努力最终证实无力偿还,那就不能称之为老赖。如果大家还不太理解,那去看看教科书式老赖黄淑芬,她的所作所为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知道了老赖的性质,就更能理解为什么有些学校要限制老赖子女入学了。



2,限制老赖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也是限制老赖高消费的一种方法。

一旦牵涉到孩子上学,有些人就会爱心泛滥,觉得不应该牵涉到子女。请认真看下,这不是不让老赖子女上学而是不让他们上那些收费很高的学校。试问一下,如果老赖的子女有钱上贵族学校或者收费较高的民办学校,却赖着账耽误债权人的子女上学,这样合理吗?

有人可能会说了,如果是别人资助,或者借钱上学难道不行吗?

老赖的理由往往很多,转移财产更是拿手好戏,之所以对老赖子女也做出类似的限制,更多的是为了杜绝老赖耍猫腻,同样也起到警示作用。如果老赖子女是通过自己打工赚钱攒到学费的,那么自然不会受到限制。

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丢失诚信就该寸步难行。

人无信不立,诚信是为人处世的根本。老赖的行为完全背离了最基本的普世价值,自然也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老赖的子女在没有赚钱能力之前,很大概率会用到老赖的金钱。此前仅仅限制老赖个人高消费显然是不够的,进而限制老赖子女高消费也是无奈之举。毕竟老赖是没有诚信可言的,只有从多个方面堵住老赖产生高消费的可能,才能最大化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目力所及之处,有一户人家的儿子几年前开发了一个楼盘,资金基本上都是从银行贷款或者从亲友手中借的,结果他自己开豪车、放贷出了问题,楼盘烂尾了,他也成了老赖。据知情人透露,这户人家的生活水平可不低,小孙子的吃穿用度也要高于普通人家的水平,可是人家就是欠钱不还。说白了就是欠债太多,他一时半会儿也还不完,干脆拿着剩下的钱让自己和家人消费了。反正黑锅让儿子一个人背了,儿子又常年在外地躲债,债主到家里时老两口就开始哭穷。就像这种老赖,不出意外的话,如果没有私立学校禁止老赖子女入学的规定,那么今后他多半会想方设法掏钱让子女去的。

总而言之,个人是支持这种做法的。

诚信社会,老赖就应该受到制裁,哪怕为了子女的将来,也请讲究诚信。

老林是个吃瓜群众

2019年07月03日

个人觉得虽然孩子无罪,但是作为父母,你应该树立榜样,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私立不能念,就去公立学校啊。有钱给孩子上高收费私立,说明不是穷,是真的无赖不还钱!这种行为就应该限制!

老穆说语文

2019年07月05日

欢迎来到“老穆说语文”问答领地,老穆将用最大的热忱和最好的回答回馈您!


老穆有话说

老穆认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言行举止,将影响孩子的一生!

或许有人会说,有那么夸张吗?孩子主要时间在学校,父母主要时间在公司,又怎能有那么大的影响呢?难不成父母的行为还能影响孩子上学?

不错!倘若父母是“老赖”,其子女是不能就读高收费的私立(民办)学校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七)点规定,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子女将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如此看来,真是大快人心!为国家的政策点赞!同时,老穆也真诚地希望那些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幡然悔悟,痛改前非,用实际行动去弥补过去的错误行为,为孩子树立一个榜样,做一位讲诚信的合法公民!


泉州某高消费民办中学拒绝老赖子女入学,合情合法!

既然国家有规定,学校按照规定办事,也就合情合法了。

泉州某民办中学新生入学时,要对学生父母是否属于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排查。如果学生父母任何一方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学校将不能为该生办理入学手续······

不知道“老赖及其子女”看到这条新闻时有何心情呢?


人无信而不立,作为孩子的父母,倘若没有诚信和信誉,又怎能教育好自己的子女呢?又何以在社会立足?

为人父母,在孩子面前,要树立榜样!倘若父母是个老赖,孩子知道了,又是何种心情?倘若因父母行为让孩子上不了学,这对孩子一生所带来的影响又怎能是“金钱”所能弥补的?

做人,要讲究诚信,人无信而不立!


学校是受教育的地方,又岂能对“老赖”开绿灯?

虽说孩子上学跟父母没有多大关系,但是,涉及到诚信问题,这就不同了。

对于一个不讲诚信的人来说,他所坑害的人还少吗?凭什么让这样的人得意而潇洒呢?所以国家就出台了相关政策。

当然,孩子还是可以上普通中学的,只要不是高消费的都可以,这又体现出国家的人文关怀。


【结束语】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老穆真诚地希望那些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幡然悔悟,及时做出弥补措施,在孩子面前树立一个榜样!如果你能做到,你还是孩子心目中那个“无所不能的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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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芳姐

2019年07月04日·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感谢邀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这条规定中,其他规定基本都针对被执行人个人,只有“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一条牵涉到老赖的家庭成员。所以,我以为,按照现在城市中私立学校的口碑和热度来说,这条其实是对老赖的打击力度最大的。

但是这条实施的效果不好,原因是,私立学校层面没有主动审查,只是在申请人发现,向执行法院法官反映后,执行法官向私立学校下一个协助执行通知书,私立学校才执行。

法律规定的效果不好,伤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最终伤害的是民众对法律的信心。

泉州市的这个做法,把被动配合改为主动执行,杜绝了老赖子女上私立学校的路子,才能对老赖有最大的促动,促使老赖主动履行判决书规定的义务,对申请执行人来说是一个福音。

但是这样的主动审查还是太少,否则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2015年就已经颁布,2019年这篇还是新闻了吧。

所以,希望这样的主动审查会越来越多。全社会共同建立,才会形成法治社会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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