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爱疯狂,是很多人都做过的事情,但多年以后回想起来,大致分两种,一种是怀念型,觉得无论如何真正爱过一回,就不后悔。另一种,觉得自己当初很傻为什么为那样的人做那样的事。个人认为,哪怕年少轻狂,为爱疯狂,也不枉曾经炽热的爱。
最疯狂的时候就是二个人逛马路,都能逛整整一夜,那时候手机没有智能机,每次聊天都是发信息打字到手软,打电话都能打到手机烫手,有时候为了省钱还会跑到马路边用IC卡,先打过去然后那边挂掉再回过来,有时候偶尔还会接错别人的电话,现在想想,那时候虽然物质贫乏,感情都很纯洁,谈个对象,老实,知道工作养家,就行了,没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现在回忆起来还是比较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