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杀妻案一审开庭:被告人许国利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5月14日9时,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许国利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由于被告人许国利未委托辩护人,由法院通知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的辩护律师到庭参加诉讼。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许国利与被害人来某某系夫妻,二人因感情、经济等方面原因产生矛盾,许国利对来某某心生怨恨,陆续购买美工刀、切割机等,决意杀害来某某。2020年7月4日晚,许国利在其家中向来某某睡前饮用的牛奶内投入安眠药,待来某某饮用后昏睡之际,采用胶带纸封口、枕头捂压口鼻的方式致来某某死亡。之后许国利将被害人尸体搬至卫生间,使用事先准备的工具将尸体肢解,后分散抛弃。作案后,许国利编造虚假信息,谎称来某某失踪,逃避侦查。7月22日,公安机关筛查小区化粪池发现部分人体组织,于7月23日将许国利抓获归案。被害人来某某的近亲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许国利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合计271万余元。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该案,已于4月7日召开庭前会议。今天的庭审中,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许国利的各项诉讼权利,辩护人依法进行了辩护,并根据辩护人申请通知三名鉴定人员到庭作证,就鉴定意见作出说明。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期间,被告人许国利对指控其杀害来某某及分尸的基本事实无异议,但辩称工具并非为了作案特别准备,对附带民事诉讼表示愿意赔偿;辩护人提出认定许国利杀害来某某具体经过的证据链存在欠缺,不是有预谋犯罪,许国利的主观恶性小,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申请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公诉人认为当庭出示的证据足以证实对许国利的指控,无需做精神病鉴定,且许国利系有预谋犯罪,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被告人许国利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害人和被告人的亲属、群众代表、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案件审理。12时47分,庭审结束。本案将择期宣判。新闻多一点:2020年7月5日凌晨,犯罪嫌疑人许国利因家庭生活矛盾,在杭州市江干区三堡北苑家中,趁妻子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害,分尸后分散抛弃,部分身体组织通过马桶冲入化粪池。7月30日,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许国利。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前期依法提前介入的基础上,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许国利的犯罪手段残忍,性质恶劣,已涉嫌故意杀人罪,于8月6日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8月6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许国利批准逮捕。
1回答·210阅读
罗敏律师

2021年05月15日·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主任

1、分尸地点是在来某某家的卫生间里,许国利报警后,警察在相关场所初查没有找到人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对来某某家做血痕化学实验?理论上,就算许国利清洗了犯罪现场,通过实验也能马上找到蛛丝马迹,而不用后续通过化粪池的筛查才能破案。

2、许国利杀害来某某时,他们的小女儿也在家。分尸这么大的动静,小女孩不可能不知道。面对警察的询问,她女儿为什么不说实话?

3、许国利当庭提出了精神病鉴定,我认为从权利本身而言,法庭应该允许他做精神病鉴定,至于是不是精神病由鉴定结果决定。但法庭当庭就驳回了他的申请,连试一试的机会都没有给他,代表了法庭的一种严判的态度。

4、许国利当庭表示愿意赔偿来某某和前夫所生的大女儿,反而对自己和来某某所生的小女儿不同意赔偿,这违反了人性的常理,这后面隐藏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值得思考。

5、许国利的犯罪动机到底是什么?他俩是初恋,后来又分别离了婚走到了一起,感情基础应该是很好的。如果真如许国利自己说的是只是因为家庭琐事他就想杀人分尸,他的精神可能还真的存在问题。我认为真正的杀人动机到底是什么,应该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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