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夫妻养老结伴,过去有但极少,多遭蜚议。
现在非夫妻结伴养老有增多之势,对这我即不鄙视嘲讽,也不完全支持。因各种现象的发生增多都有其背后根缘。

作为一个老年人,年轻和中年为子女为家庭,为社会为国家勤奋工作,辛勤劳动,努力作贡献,应该受到尊重,也应有一个幸福晚年,但有时並不能事如人愿。
现在家庭中,多数儿女结婚后独立成家立业,和父母分开另过不在身边,忙于工作和自已家庭,对自己父母照顾不过来。
又加之各种内部原因和儿子儿媳搞不到一起,也不愿激发矛盾拖累儿女,所以选择另过,但老夫老妻常有不能白头到老,总有一个先走,于是剩下一个就孤另一人,和儿女靠不扰,只有孤独生存。
人到老年管他夫妻不夫妻,这种情况下如能有一个同样知已异性结伴养老共度余生,生活上能相互照料,精神情感上有个安慰依托,这也给后人减少近的照料负担,儿女尽你该尽的义务就是了,这未赏不是好事,是利的一方面,只要是孤独单身,我想並不违法,世人也不应去鄙视。
但是这也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一,要有养老的经济条件。
如果自已的经济生活来源养活不了自已(由其是男方)又谈何结伴养老?
二,要有生活自理能力。

又不是夫妻,如果自身生活都不能自理了,谁愿无偿为你付出。
三,人品重要。
这虽不象选结婚对象,但总要人品合得来,这很难遇合。
另还要注意:
一,尽量取得儿女的理解,不要因此把关系搞得太僵;毕竟最后还是离不了儿女支持。
二,财产后事要有安排,别为财产双方后人与你二人和你儿女起纠纷。这是常容易发生问题弊的一方面。
以上是个人所见看法,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