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人祸不定时就来了。
实际上很明显,大爆炸是一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火药库爆炸,哪怕是京师火药库爆炸,实际上也不是什么罕见的事。万历二十一年、万历三十三年、崇祯二年、三年、七年京师都有火药库爆炸。崇祯十一年四月、六月、八月,新火药局和安民厂(王恭厂爆炸之后换了个马甲,挪了个位置,叫安民厂)分别又灾,这回连西直门城墙都炸崩了。那么,好端端的火药厂,为什么会炸呢?这个问题,就好像“好端端的化工厂为什么会炸”一样。问题就出在它压根就不是“好端端”的。
以万历三十三年火药厂爆炸为例,事故原因是火药由于年头久,受潮结块了,然后某工作人员用斧子想把火药劈碎。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官军于盔甲厂支火药,药年久凝如石,用斧劈之,火突发,声若震霆,刀枪火箭迸射百步外,军民死者无数。”《明史·五行志二》)
这最有可能就是事情的真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