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要按照司令的决定办。
在执行中,政委、参谋长也要全力保证实现司令员的意图。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人民军队,实行的是“双长”制。以我军现行的野战部队体制编制为例,战区设,司令员、政治委员(简称政委)、副司令员、副政委、参谋长等;在陆、海、空、火箭军等各军兵种领导机关中和战区内的军兵种指挥机关中也都设有这样的领导岗位。各岗位领导的职责是不相同的。司令员是军事主官,政委是政治主官,党委书记。参谋长是辅助司令员进行战术谋划、作战指挥、实施司令员决心的,等等。在战争中,司令员专司作战,以司令员的意见力主。政委为落实司令员的作战部署提供政治保障。参谋长为司令员建言献策并实施司令员的作战决心 。如果出现司令员在作战部署中,没有贯彻落实上级的战略意图,与上级的战略意图不相符或者司令员的作战部署不利于战场态势和战役目标的实现,那么,政委就有权提出意见,要求并监督司令员实施上级的战略意图。因为政委是党委书记,要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在部队中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