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夜,卫东区攻坚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巡防队联合巡查烟花爆竹燃放、售卖行为。据了解,督导组一行先后到优越路、湛河沿岸、建东小区等地进行督导检查,共排查小区、街道、公园、广场130多个点位,发现路边烧纸5起,燃放烟花爆竹30余处,均已现场劝离并收缴剩余烟花爆竹;
10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我市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时间敲定,2025年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集中燃放点除外)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年终岁尾,为进一步净化辖区社会治安环境,全力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岚县公安局严厉打击整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犯罪,于近日破获案件一起,查获违法人员一名。2023年12月24日中午,东村派出所接到匿名举报,有人在岚县县城新建路汽车站附近贩卖烟花爆竹。
熬过了3年疫情,很多人希望通过一种欢快的仪式,去告别过去迎接未来。这是一种很难让人拒绝的理由,同时也是一件很难一封了之的事情:只要有人对燃放烟花爆竹心存执念,如果不能明着放,难免就会有人偷着放,而偷着放无疑更加危险。
据@人民日报评论 消息,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审查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制定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于销售、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规定。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
通知关于我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伤人、扰民等安全隐患和空气污染等问题,共同营造一个平安祥和清新环保的春节,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宁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
来源:【厦门日报】春节临近不少市民开始问了——今年厦门哪里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什么时间可以燃放?还需要注意什么事项?一起来看看~01·海沧区可燃放区域·海沧区可以在图中淡蓝色区域,各行政村自行划定的燃放点燃放图中黄色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调查动机“‘朋友圈’里能卖烟花吗?”近日,北京市民林女士反映,各种烟花爆竹在“朋友圈”、社交群里刷屏了。“朋友圈”烟花销售商大多以此引流至电商平台下单,也有人直接在社交平台上“自助接单”。林女士细心观察后发现,这些卖家可能是无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