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陈倩通讯员 常梦星6月16日,极目新闻从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了解到,湖北调整部分残疾军人等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根据新标准,因战因公致残一级至二级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公务员、伤残民兵民工护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397元。
湖北省残疾人补贴政策2022年每月多少钱?2016年4月9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具体如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城镇户籍每人130元/月,农村户籍每人110元/月;
6月25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6月10日联合发文《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起,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在原有每人每月50元的基础上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70元。
24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从本月开始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工作。据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失去劳动能力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光正、通讯员李俊芳)6月11日,湖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发通知,今年1月1日起,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在原每人每月50元的基础上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70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省分别与脱贫县、一般县按6:4、5:5的比例分担,以后年度纳入预算。
据悉,国务院于2015年9月印发《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惠及全国1000万困难残疾人和1000万重度残疾人。
荆门晚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该局与市残联于本月印发《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今年起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来源:岳阳晚报】本报讯(记者 陈垦)近日,市民柳先生向市长信箱来信咨询,他是屈原管理区的居民,目前办理了残疾人证,但不了解残疾人补贴政策和优待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有关部门详细告知。接到信件后,屈原管理区残疾人联合会相关负责人回复时表示,残疾人有两项补贴政策。
9月9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根据《湖北“十大惠民、四项关爱”项目清单》要求,省民政厅、省残联、省财政厅负责“关爱残疾人”项目,主要任务涉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标、建立残疾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和关爱帮扶困难残疾人机制,目前进展顺利。
湖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管理工作。帮助残疾人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民政通”等终端,全程在线提交申请、查询、修改残疾人两项补贴证明材料,让残疾人申办两项补贴“零跑腿”,随时办、跨域办、全程网办。
一二三级残疾人都是属于重度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不同的地方补贴标准是不同的。在制定补贴标准时,既要考虑残疾人本身的因素,同时也要考虑残疾人的伤残等级、当地的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物价涨幅等综合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