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了该省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多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锦州市黑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原副大队长谭光明、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丁伟东、抚顺市东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副科长张树丰等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辽宁省纪委监委网站10月30日通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省委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警示作用,辽宁省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通报。1.
上周,被处分的8人中,有4人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薛恒,广东省云浮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万木林,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王中印,辽宁省大连市一级巡视员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