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俄罗斯经商的朋友说:一个19岁的美少女,居然在自己被棕熊活活吃掉的过程中,三次给母亲打电话,报告她被棕熊活吃她的事情,而且临死时还安慰母亲:妈妈,它又开始吃我了,我现在已经不疼了,妈妈请原谅我过去的不懂事。
凌驾人生命之上的保护生命面前到底是该人人平等?还是遵从优胜劣汰?对于动物,我们是应该竭尽全力去保护,还是站在食物链的最顶端,去尽可能的尊重动物?大自然有自然的安排,如果我们将动物置于人之上,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谁也不能够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