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岭南在宋朝是著名的蛮荒之地,更是流放官员的“热门目的地”。明朝时曾出任广西副使提学、广西布政使的周孟中对此深有感触,曾专门撰文道:“粤西古为边服,文物稍逊于中州,后由张栻、吕祖谦之教化被于桂,柳宗元之文章着乎柳,二陈三士之经术启乎梧,马援之武功、文成之道学畅于邕(州),渐
《送客春游岭南十二韵》:“路足羁栖客,官多谪逐臣。”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制建设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而往往与法形影相随的就是“刑”。在唐朝以前,古代就已经形成了笞、杖、徒、流、死五大刑法系统。总体而言,古代王朝的刑法惩治手段皆是这五类。“流”刑,即流放之刑,汉代以前,就有流放之刑。
流放岭南。岭南,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广东,实际上开发的是比较早的。早在秦朝,岭南就已经被开发了。只是当时只有陆路,而中国的人口主要集中在北方河南,陕西一带。岭南显得非常偏僻。很多诸如铁器,农具还要仰赖中原互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