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047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9条: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无效婚姻,是不被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婚姻法》规定具有以下情形的,均属于无效婚姻:(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原则,重婚行为不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更不利于婚姻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法律上必须对其进行否定性的评价。
答:利害关系人: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