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大恶极的李建平被依法执行死刑,这一消息如重磅炸弹,在社会各界引发强烈震动。2024 年 8 月 27 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李建平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以及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据最高法院消息,2024年12月17日上午,内蒙古兴安盟中级法院依法对李建平执行了死刑。2022年9月7日,兴安盟中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判处李建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编辑∣杨叔导读你知道?内蒙古的“巨贪”李建平,竟然在任职期间疯狂贪污、受贿,涉案金额高达30亿余元,真是让人瞠目结舌!这不仅是他个人的悲剧,更是整个反腐败斗争的一次重大胜利。想知道李建平是如何一步步走向堕落的,以及这起案件对内蒙古反腐的深远影响?继续往下看!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4年12月1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李建平执行了死刑。2022年9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李建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个听起来职位并不是很高的厅级官职,在他工作的这些年,他利用手中的权利,其中只有两年的时间,直接从国家资产里拿走了整整14.37亿余元,折算下来全年不休息,每均每天贪污200余万元,这么巨大的数字,就是曾经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原党工委书记李建平,他究竟有着什么样的权力?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4年12月1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李建平执行了死刑。2022年9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李建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4 年 12 月 17 日,重磅消息震撼发布: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李建平执行死刑,为这起涉案超30亿的特大贪腐案画上了公正而决绝的句号,彰显出我国反腐的雷霆手段与坚定决心。2011 年 3 月至 2018 年 9 月,他骗取国有公司资金 14.37 亿余元,部分未遂也难掩其罪;
2024 年 12 月 17 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李建平执行死刑,为这起涉案金额超 30 亿、性质极其恶劣的贪腐大案画上了句号,彰显了我国打击腐败犯罪的坚定决心与法治的威严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