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天津法院不断完善涉军维权工作机制,积极创新涉军司法服务举措,依法妥善审理每一起涉军案件,广泛开展司法拥军活动,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五个涉军典型案例。
为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迎接“八一建军节”进一步推进军地法院司法协作工作近日北京一中院法官走进中部战区某部队为官兵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一中院团河法庭吴扬新法官对《民法典》中涉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内容进行宣讲。
军人结婚、离婚最全攻略上篇:军人结婚规定:一、执行择偶标准:官兵的婚恋对象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复杂的社会关系。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公民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结婚。
泪奔:军婚离异背后的真相文-莫小晚 1军婚破碎的毫无余地收到EMS快递的时候,婉竹还纳闷,谁会给自己寄EMS?因为投递人那里是空白的,没有写地址跟联系人。打开一看,婉竹就傻眼了,里面只有一张纸,赫然写着离婚协议四个大字。
“冯法官,我终于可以安心回部队了,谢谢你们!”近日,巢湖市人民法院以庭前调解方式仅在立案后14日即妥善处理一起涉军离婚案件,高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原告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现役士官,两年前与被告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