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肥城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推动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2023年11月,山西省在烟花爆竹管理政策上迎来了一次重大调整引发热议,其新增了一系列与烟花爆竹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标志着对这一传统文化元素的管理政策逐步松绑,为新年带来了一抹烟花色彩,网友惊呼是“能放烟花了么”。
近期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泰安多地明确↓↓泰山区2023年11月10日泰山警方在仓库发现一处非法烟花爆竹存放点嫌疑人应某因违反《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被依法处罚所存放烟花爆竹被依法处理消除安全隐患↓↓↓泰安市民认真看↓↓↓城区禁放范围桃花源路暨G3高速公路以东,博阳路以西(含
来源:【闪电新闻】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6日讯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依据《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规定,泰安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通告如下:城区禁放范围:桃花源路暨G3高速公路以东,博阳路以西(含博阳路与碧霞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燃放行为,更好地维护广大市民安定有序的生活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守护蓝天碧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现就临淄区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一、禁燃限放区域及时间。
12月9日,岱岳区应急管理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 许可工作的公告: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维护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秩序,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
临近2024年春节,烟花爆竹是“禁”还是“放”成为公众讨论的热门话题。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备案审查报告公布多起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这一案例。
郭健 泰安报道根据预测预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0月23日—27日将会出现一次区域性污染天气过程。按照区域联防联控工作要求,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决定,自2024年10月22日2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2024年10月23日20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5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省安委会要求,各市要把推广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积极稳妥推动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同时要求各地严格执行禁限放政策,省城济南已经作出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