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江苏高院微信公号消息,12月18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娄海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娄海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其犯罪所得予以追缴
12月18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娄海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娄海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其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24年12月18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法院对被告人娄海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娄海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其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月29日下午,县委书记娄海主持召开全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工作会议,听取我县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动员各相关部门、各镇以更新的理念、更实的举措、更严的作风,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2024年12月18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娄海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娄海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其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24年12月18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娄海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娄海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其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5月4日下午,县委书记娄海带领相关单位负责人调研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和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看望慰问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工作人员,要求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平稳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23日发布“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对女子身份认定等情况作出说明,对17人进行问责,给予丰县县委书记娄海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丰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郑春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内职务,责令辞去县长职务。
丰县县委书记娄海,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不力,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中失职失责,未认真组织核查事实,批准发布信息不实的情况通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决定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