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在嘉佑二年(1057)考中榜眼。但对他来说有点委屈。因为文坛领袖欧阳修闹了个大乌龙:判卷时,主考官欧阳修误认为这么好的文章,除了自己的弟子曾巩,别人是写不出来的,为避嫌,于是判作了第二。苏轼就这样与第一名失之交臂。
嘉祐元年(1056),暮春三月,年19岁的青年苏轼告别母亲与乡邻,与弟弟苏辙一同跟随父亲苏洵沿蜀道北上,经大散关至关中,一路抵达京师。嘉祐二年(1057)是苏轼第一个命运转折点,在金粉之地汴梁(今河南开封),他参与人生中第一场进士考试。
前言:北宋文豪苏轼经历了四次“高考”,出彩的在第二次,惊艳的是第四次。第四次高考中“状元”。前三次(1057年)即为宋代科考“解试”、“省试”和“殿试”三级(淘汰进阶)。“解试”在考生本地省会、解试中举后入京参加“省试”,省试择优进行“殿试”(皇帝巡考监考)。
苏轼,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北宋眉州眉山人,祖籍河北栾城,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画家。策论的题目是《刑赏忠厚之至论》,苏轼的《刑赏忠厚之至论》获得主考官欧阳修的赏识,却因欧阳修误认为是自己的弟子曾巩所作,为了避嫌,使他只得第二,与状元失之交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