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刚入职单位,现在社保还没有缴纳,但办理了社保卡,想咨询一下医保什么时候可以用呢?答:按照《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沪医保规〔2020〕9 号 ,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医保的,从按规定缴纳了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职工在取得医疗保险凭证后,可享受《职工医保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以及使用个人医疗帐户资金。
咨询:如何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和医保减员?答复:已通过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已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编办出具的增员通知单、行政介绍信或报到证的机关事业单位,可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单位服务-医疗保障单位网上服务-业务事项—在职增员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增员业务,也可通过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办理此项业务。
咨询:我是今年毕业的大学生,刚参加工作,请问我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缴上保险后就能用吗?答复:在我市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