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西安市医保局、财政局发出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对大病保险待遇政策进行调整,有效期5年。据悉,此次调整增强精准保障能力。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2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调整为1万元。
**门诊特殊病种包括:**门诊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门诊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强直性脊柱炎和类风湿关节炎患者门诊使用英夫利西单抗治疗,血友病患者门诊使用凝血因子Ⅷ等进行替代疗法治疗,慢性丙型肝炎门诊使用干扰素治疗。
又到了一年一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时候,这个时候总会有一些居民想问,费用缴了,参保人究竟可以享受哪些待遇?9月25日,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居民医保一直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城乡居民只要按规定缴费参加居民医保,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
央广网西安5月17日消息(记者刘昱)5月16日,“聚力‘八个新突破’创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取得新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举行。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冯立文表示,过去一年,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落实陕西省“三个年”活动和西安市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
即日起至3月31日,符合条件的城镇参保居民和大学生可以报销2016年度居民大病保险的费用啦!报销对象:参加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居民,可以报销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产生的医疗费用;参加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大病医保”到底是什么?和普通医保有啥区别?可否二次报销?“大病”界定标准是什么?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后,哪些人群会受益?......这些问题,与你我的生活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