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15日报道(记者 周霞)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网友们在网络平台集中吐槽消费时踩过的各种“坑”,其中KTV禁止自带酒水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福州市消委会工作人员称该规定属于“霸王条款”,律师则表示,违背公平交易的基本原则。相关话题讨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不要带自己的酒”商店公告开始在餐饮和娱乐行业盛行,很少有人会挑战这些商店公告,在潜移默化中,这种公告似乎在大多数人心中建立了理性,就像鲁迅所说的,“这个世界上没有办法,走更多的人,它已经成为了道路。”
近日,一项激发热议的新规在KTV圈掀起波澜。该规定旨在禁止顾客携带自己的酒水进场,引发了广泛争论和观点的碰撞。双方对这项规定持截然不同的态度,一方认为这能提升服务质量及保障消费者权益,另一方则批评这是对消费者选择的无理限制。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KTV迎来此规定后的变化与影响。
饭店 KTV 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有最低消费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这些“规定”看似合理但细思感觉有点不对劲面对一些“霸王条款”不能吃“哑巴亏”在法律上它们都无效日常消费中都有哪些“霸王条款”不妨一起来看看来源:政治部
“不得自带酒水及零食”不知道大家是否在KTV遇到过这类标语近期山东青岛一位女孩自带酒水被店家拒绝时就用最温柔的态度讲了最硬气的话用法律给店家上了一课4月1日,山东青岛,女孩和朋友自带酒水去KTV,被服务员告知不能携带本店以外的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