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网财经中国网财经1月7日讯(记者 郭帅)1月5日晚间,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SZ:000848,以下简称“承德露露”)公告披露了一项重大诉讼进展: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了承德露露的上诉请求,判决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露露”)与承德露露及第三人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板城滦河以西,承秦高速以北地块实施《年产50万吨露露系列饮料项目》,本项目分为两期实施,本次投资建设《年产50万吨露露系列饮料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63,950万元,其中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前期投入已支付8,350万元,本次新增投资55,6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沈志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承德露露与汕头露露旷日持久的商标纠纷有了终审判决,但承德露露表示将继续上诉。1月5日,承德露露(000848)发布重大诉讼紧张公告,披露该公司与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露露公司”)商标纠纷一案的二审判决。
近期,承德露露发出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起诉原高管0元转让子公司,要求其赔偿1.08亿元。承德露露此则公告称,公司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王宝林、王秋敏二人“利用职务便利,以公司的名义,秘密与关联企业露露集团、汕头市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及香港飞达企业公司签订的《备忘录》《补充备忘录》等
新京报讯(记者 王子扬)2019年1月5日晚间,承德露露发布公告称,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简称“汕头露露”)诉承德露露等被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案二审完毕,二审法院驳回承德露露上诉,维持原判。承德露露表示,为维护公司核心知识产权,公司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