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便无效,而现行《民法典》对此作出了修改,根据《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今日泉州网3月28日讯 南安市翔云镇偏远山村,有一个不幸的艾滋病家庭,如果不是十多年前与身份不明的越南新娘结婚,45岁村民阿炳就不会陷入绝境。2012年夏天,阿炳和两个儿子均被确诊感染艾滋,病故的越南妻子正是父子三人的传染源。
几天前,扬州高邮一对夫妻闹矛盾,妻子竟在自家放火泄愤,随后还用棍棒敲打公公头部,连4岁的儿子也被她摔伤。事发后,当地民警赶至现场处理。调查中,丈夫被迫说出惊人内幕:一次偶然献血发现一家三口全部染有艾滋病毒,追查之下才知道,一起生活多年的媳妇,是个越南人。
当地媒体报道,这名女子数月前被感染了艾滋病毒,确诊后的她做出了令人震惊和愤怒的举动。她隐瞒了自己被感染的事实,开始与他人交往故意将病毒传染给对方。报道中没有提及有可能被感染的人数,但据称已经有“数名男子”被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