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至80万元。同时,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与首套相同。
【1】重庆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提至80万元10月14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显示,重庆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参贷后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
● 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多子女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可达160万元●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商转公”贷款10月14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印发并执行。
华龙网讯(首席记者 董进)10月14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施行《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要求,重庆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新重庆-重庆日报 记者 廖雪梅10月14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地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印发《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通
餐饮业服务人员、快递外卖人员、家政服务人员、网约车驾驶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了。8月11日,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月5日,重庆成为全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6个城市之一。
10月14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重庆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等。
9月2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在优化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首付款比例、贷款额度方面都发生了变化,其中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加至50万,多子女家庭二套房最低首付降为25%,家庭最高可贷120万。
10月14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地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印发《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10月14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施行《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要求,重庆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来源:重庆发布 今(28)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一起来看↓↓↓优化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拟购住房区县(自治县)无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
昨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施行《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要求,重庆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