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有个朋友,在2017年在山东某县城买的某楼盘的期房,在2018年十月一日通知交钥匙,但是小编的朋友因为年龄小,还没结婚,所以一直没有去开发商拿钥匙交房,就在前天,也就是2020年八月二日去售楼处办理交房手续,被告知要补交2018年十月一日至今的物业费,小编的朋友很不理解为什么没有交房还需要缴纳物业费,相信也有很多的朋友有类似的情况,那么今天咱们就来探讨一下到底需要不需要缴纳这笔费用。
市民购房后,物业公司发出收房通知,业主迟迟未办理收房手续,期间产生的物业费由谁承担?广州日报记者今天了解到,韶关始兴一家物业公司和一业主就因物业费缴纳问题闹上了法庭。法院调查发现,张某在当地购买了一处房产,2018年12月,开发商向部分业主实际交付房屋,但并没有包含张某在内。
没收房要交物业费吗? 乌鲁木齐市民钱先生:我在乌鲁木齐买了一套商品房,去年竣工,由于我在外地上班一直没收房。前段时间我去收房,物业公司要求我先结清去年的物业费。可是我一直没收房、没入住,没享受物业服务,这种情况,也要交物业费吗?
五年前,天津的王先生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因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需进行整改,王先生一直没有收房。对此,王先生表示不解,他想了解的是,此前自己因房屋质量问题一直不能收房,在没有收房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