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来帮忙。为了抚养权,父母这样做合法吗?一边是物质条件更好的爸爸,一边是当老师的妈妈,俩人“打”得不可开交,不管是开豪车,还是接受好的教育,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抚养权问题可不敢儿戏,《民法典》来教教你!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 通讯员乔宇)近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对孩子的抚养权存在较大争议,都要求孩子抚养权归自己一方,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对孩子进行轮流抚养。
离婚案件中遇到最多的纠纷就是孩子抚养权,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争取孩子抚养权,孩子抚养权也是离婚案件中不可避免的问题,我常说的一句话,离婚案件中,钱没了可以再争,抚养权没了想要变更就很难了。
很多人觉得,谁钱多,家庭条件好,就会判给谁。这种想法其实是错误的,法院通常会从以下这些方面去考虑。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了:1、哺乳期的孩子,原则都是由母亲抚养。
在实践当中,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在不同意协商,或者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有孩子的,肯定会涉及到抚养权的问题。其实做父母的,都很关心这个孩子归谁来抚养,大部分都希望归自己抚养,但是在不能协商或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也要根据法律规定及个案本身的具体情况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