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因房屋拆迁获得一笔赔偿款后,3个继子找上门来,要求对其进行赡养,并强行拿走其存折。当老人挂失后,反被继子告上法院,要求履行《赡养协议》。昨(15)日,记者从高坪区法律援助中心获悉,高坪区人民法院近日判令3个继子返还非法侵吞的老人房屋拆迁补偿款12万元。
[泉州新闻-闽南网]闽南网5月18日讯 “老伴死了,我只想有个地方住。”法庭上,68岁的张阿婆泣不成声。“房子也有我们的份,老太太名下还有不少钱呢,除了这套房,存款我们也得分!”继子毫不让步。一份拆迁补偿,让这个重组家庭陷入“暗战”。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成年子女应当履行的义务。倘若再婚家庭中的夫妻离婚,与之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否还需要赡养继父母呢?基本案情张先生与王女士原为再婚夫妻,婚后未生育子女。小静系王女士与其前夫之女。张先生与王女士结婚时,小静刚刚九岁,与二人共同生活。
刘老汉和纪老太在城阳的一处房子有七间房屋,可对于房子如何继承却成了谜团。 2004年两人曾立下遗嘱将房子给从小过继给他们的侄子刘某继承,可2008年纪老太又单独立下遗嘱,将属于自己的一半份额让养女刘某萍继承。现在两位老人都已过世,房屋面临拆迁,可两份南辕北辙的遗嘱却成了谜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