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方式提供宝贵意见: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66583199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互联网电子邮箱:jmgazadd@163.com联系人:范显峰,联系电话:66583211[来源:信网编辑:光影]
5月27日,半岛记者了解到,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治环境污染,《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在有关区域和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近日正式发布,自2021年1月1日起,即墨区将在有关区域和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进行劝阻或者向有关部门举报,举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中规定,市内三区全域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2020年1月1日起,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而“其他区》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即墨区部分地区或将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中国山东网12月22日讯 近日,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张绍峰副局长做客区融媒体中心,就即墨区有关区域和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区有关区域和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图源:即墨政务网来看《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青威路---潍蓝路---龙青高速---鹤山路---204国道---即墨城阳界---天山一路---淮涉河二路---青荣城际铁路线---青威路之内区域。
日子过得可真快啊!再过两天,我们将在12月6日迎来大雪节气。这意味着,大家距离春节仅剩两个月时间。“该不该燃放烟花爆竹?”“如何正确燃放烟花爆竹?”等,再度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近期,聚焦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范围,山东多地有了新动向。
来源:【青岛信网】信网1月3日讯据青岛市公安局消息,2023年春节将至,为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噪声污染,维护法规严肃性,即日起,青岛市公安局等部门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加大法制宣传和巡逻执法力度,提高广大市民对我市禁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中规定,市内三区全域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2020年1月1日起,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而“其他区》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即墨区部分地区或将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5日讯 根据《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在有关区域和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1年1月1日起,在即墨全区实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城区禁燃烟花爆竹,即便如此,仍有部分市民置规定于不顾,1月3日中午,黄某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