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出台《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基本离休费水平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8号)和《关于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 (鲁人社发[2016]49号)两个文件,对企业离休人员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新中国成立以前老工人分别调整增加基本离退休待遇
聊城齐鲁网讯(阳谷台:魏海涛)为落实病故离休干部抚恤金发放政策,聊城市阳谷县立足实际,克服财政资金压力,积极补发病故离休干部抚恤金。截止7月底,阳谷为100名符合政策条件的病故离休干部家属补发抚恤金870余万元。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2021-02-05 17:21:24 2月5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透露,为确保青岛市广大离退休人员和居民待遇领取人员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提前领到养老金,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青岛市人社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将2月份养老金提前至2月
为确保企业离休干部与机关事业单位同等条件的离休干部待遇基本平衡,山东省在2001年出台了《关于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财政保障工作的意见》,规定企业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纳入统筹解决;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及该单位的出资人负担。闪电新闻
齐鲁网烟台12月20日讯(烟台台 李子金 通讯员 宋金航 胡军) 记者从烟台市人社局获悉,烟台市2016年度企业离休人员基本离休费以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调整工作已全面启动,此次增发的待遇将于12月底前发放到位。
今日,记者从省人力社保厅获悉,疫情防控期间,省社保中心推行“不见面”服务,承诺会在规定时间按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保待遇。目前,离休人员离休费已发放到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于本月12日前发放到位,请广大离退休人员放心!
近日,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基本离休费水平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8号),决定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企业离休人员离休费水平,调整范围是201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休手续的企业离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