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小额诉讼工作的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全市法院小额诉讼审判试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公民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其对司法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从传统的“厌讼”“息讼”,转变为把“打官司”作为维护自身权利的一把利器。但随着民事案件量大幅增长,“案多人少”成为普遍矛盾,相对匮乏的司法资源无法满足当今社会公众的司法需求。
羊城晚报讯记者杭莹报道:为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的诉讼成本,11月2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降低我市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受理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政策解读,提出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受理费按件收取,每件10元。
为深入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根据《民事诉讼法》、最高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北京高院出台了对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完善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