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日报讯 春节临近,全市即将进入烟花爆竹消费旺季。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合肥市城市建成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获悉,2016年,我市城区限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共有十天,即从除夕到正月初八以及正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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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可燃放烟花爆竹据了解,2016年2月7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九)至2月15(农历正月初八)以及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共十天时间限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另外1月29日(农历十二月二十)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允许零售烟花爆竹。
2018年1月1日起,合肥市在城区实施烟花爆竹禁放政策,3年过去了,如今禁放政策已经深入人心,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越来越少。对于网传今年合肥将解禁燃放烟花爆竹,均为不实消息,合肥警方治安部门将常态化开展禁放工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月28日,合肥市公安局在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回复网友建议解禁合肥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限制时表示,《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是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是地方法规。
大皖新闻讯 12月25日,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倡议全省广大居民朋友,2024年“两节”期间自觉遵守所在地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主动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美好环境。
合肥市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查处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通告全文如下:关于依法查处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近期,外省市因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火灾等危害公共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12月30日,合肥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查处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近期,外省市因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火灾等危害公共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有些城市因为疫情的影响,为增加节日气氛,向国务院提出恢复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红塔区信访局是在解释非禁放区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时作这番表述的,不过未具体说明是哪些城市向国务院提出恢复城市燃放烟花爆竹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