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9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孙志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这个正部级大老虎孙志刚在担任贵州省省委书记等要职期间,贪污受贿、违法乱纪,在任期间搞得贵州政坛乌烟瘴气的,贵州省人民老百姓对这个原一把手贪官深恶痛绝的,而这个孙志刚更是贪污受贿超过了8个亿,非法受收财物8.13亿余元,没想到贪了这么多啊。
孙志刚受贿案震撼宣判:贪腐之路终致死刑缓期,终身监禁显法律威严2024年10月29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内,一场备受瞩目的审判落下帷幕。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4年10月29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孙志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024年10月29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孙志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他的落马,宛如一颗重磅炸弹,在社会上掀起了惊涛骇浪,也让我们看到了国家对腐败零容忍的坚定决心。经审理查明,从 2002 年下半年至 2023 年 8 月,长达二十余年的时间里,孙志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项目推进、股份认购、工程承揽、房地产开发等多个领域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大开方便之门。
贵州原省委书记孙志刚,迎来了人生审判,牢底坐穿。10月29日,天津二中院一审宣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孙志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坚决清除刘文新等案恶劣影响,加快修复政治生态……”前不久,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召开州委常委会巡视整改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州委常委会班子及成员深刻对照黔西南州委原书记刘文新等案反映出的突出问题作对照检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