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推动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省级统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
各市医疗保障局、长白山管委会医疗保障局、各县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4年营商环境优化重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的目标要求,让医疗保障政策服务更多更好更公平惠及广大参保群众、企业和定点机构,制定了《全省医疗保障部门惠民助企十五项措施》。
结合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要求,吉林省持续优化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医保服务创新,提前实现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省内共享”,有效地打破了跨统筹区无法绑定、异地不能使用的壁垒,让这项政策更好地惠及到每个参保人员,为完成就医费用报销“一件
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4〕48号)安排部署,省医疗保障局牵头起草了《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
21日,吉林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 医保支付及经办管理工作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印发<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付费暂行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63号)不再执行。
日前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发布《吉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关于发布《吉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广大吉林省医保参保人员:为深入贯彻《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进一步优化全省医保经办政务服务,提高服务效
各县医疗保障局,双阳、九台医保分局,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扩大日间手术支付范围,优化按病种付费方式,切实减轻参保人经济负担,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按病种收付费工作的通知》、。
近日,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吉林省财政厅联合通知,2024年2月起我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调整为14000元,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提高到40万元。城乡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继续实施起付线减半、支付比例提高5%、不设封顶线的倾斜政策。
吉林省医保部门不断完善异地就医政策,持续优化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聚焦新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清单任务,结合本省实际和企业群众需求进行迭代升级,创新异地就医经办服务,推进异地就医工作向高质量发展,优化异地备案体验,为参保人员精心打造高效便捷的异地就医服务。
11日,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调整省直失能人员长期 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关于调整省直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省直各参保单位:为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规范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和流程,满足参保人员长期护
看这里门诊统筹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无起付线,报销比例50%,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350元。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为50%,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350元。门诊慢性病(19种)1. 普通居民不限医疗机构级别。2. 脱贫人口限二级及以下指定医院。
林下山参是我国东北地区最具特色的森林出产。吉林省森林资源丰富,长白山林区是我国三大“中药材基因库”之一,孕育了千年人参、百草之王。作为人参主产地区,2024年吉林省委、省政府将人参产业作为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持续发挥地区优势和潜力。
记者从30日吉林省医保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省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吉林省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若干举措》(以下简称“举措”)。举措在国家指导意见框架下,以健全参保工作机制和有效强弱项补短板为目标,系统制定了3个方面28条具体落实措施。